6月10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沈阳举行。
此次协议的签订,是华电集团“一调整、两优化”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华电集团走建并结合之路、建设以电为主国内一流能源集团的又一尝试,将进一步优化华电集团的资产布局和电源结构。同时,将利用资金、人才、管理、市场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推动丹东东方新能源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
为改变电源结构比例失衡、火电比重较大、新能源比例偏小的现状,华电集团2009年积极拓展发展的路径和空间,在增量发展上坚持走建并结合、优化结构、持续发展之路,抓住当前国家鼓励资产兼并重组,以及外资、民营资本、电网企业退出发电领域的时机,加大优质发电资产的收购力度,努力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华电集团发展规划,到2013年,华电集团火电、水电、新能源的结构比例将逐步达到7.5:2:0.5;2009年计划收购较多优质发电资产,并加大相关能源资产的收购工作,进一步壮大华电集团实力和提升经济效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