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在促进新能源发展工作会议上表示要促进我国新能源发展需要抓好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加强新能源的统一规划与协调开发,完善出台全国风电等新能源整体布局规划,将新能源规划纳入电力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新能源发电建设时序,实现新能源、常规电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
其次要完善新能源发电标准,规范并网管理,出台风电、太阳能发电的国家技术标准,制定新能源并网管理规定,完善新能源发电并网检测体系,建设我国风电功率预测系统;
第三要建立包括发电、输电、辅助服务的全环节激励政策,建立新能源发电的网场双向责任机制和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提高对配套电网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
近年来,我国风电实现了快速发展,连续 3 年成倍增长,太阳能发电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新能源发展已成为我国能源战略调整、转变电力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目前,按照“建设大基地、融入大电网”的规划布局,我国将在内蒙古、甘肃、河北、吉林、新疆、江苏沿海等省区建设 7 个 1000 万 KW 级风电基地。到 2020 年,我国规划风电装机将达 1.5 亿 KW。这些风电基地所在地区大多负荷较低,电网规模小,无法就地消纳,这需要依托更高电压等级、大规模远距离输送。与国外相比,我国电网促进新能源发展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技术更为复杂。
作为以建设运营电网为主营业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将建设统一坚强智能电网与新能源发展紧密结合,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新能源接网、输送和收购,深入研究有关重大技术和政策措施,促进新能源的科学发展。
会议期间,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了促进新能源科学发展的 6 项主要措施:
一是结合风电等新能源的发展,深入开展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工作;
二是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发电企业的沟通协调,当好政府参谋,服务企业用户;
三是明确技术标准,加强新能源发电并网管理;
四是加快建设统一坚强智能电网,促进能源供应多元化;
五是加大科研开发力度,推广应用新能源运行控制新技术;
六是加快风电、太阳能研究检测中心及风光储示范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