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根据全国光伏产业调查、调研获取的数据资料和企业发展现状,尽快出台《多晶硅行业准入标准》,并研究制定《多晶硅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同时,加快推动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的建立,积极促进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会同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等司局,日前针对全国重点光伏企业和重点地区,开展了分片区域座谈会和实地调研。
另外,工信部27日公布的《纯碱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指出,中、东部地区,东北、华北、西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扩建氨碱法纯碱项目和不同时具备靠近能源产地、有自备盐场并能保证原盐自给、靠近纯碱和氯化铵市场、交通运输方便等条件的新建、扩建联碱项目。 西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扩建的联碱项目和不同时具备靠近能源、原料、水源以及没有渣场基底防渗、防漏、不污染地下水源和没有全面实现碱渣综合利用等条件的新建、扩建氨碱项目。
新建纯碱项目必须符合下列规模要求:氨碱厂设计能力不得小于120万吨/年,其中重质纯碱设计能力不得小于80%。联碱厂设计能力不得小于60万吨/年,其中重质纯碱设计能力不得小于60%,必须全部生产干氯化铵。天然碱设计能力不得小于40万吨/年,其中重质碱设计能力不得小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