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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将进入政策密集出台期

日期:2009-12-24    来源:凤凰网财经  作者:凤凰网财经

国际新能源网

2009
12/2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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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

    12月22日,备受行业关注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提请审议。新草案规定,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制定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具体办法,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在年度中督促落实。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首席研究员姜谦指出,基于《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新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一旦该草案通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最终审议,将预示着我国新能源产业政策密集出台期的到来。

    姜谦指出,新草案中,不管是“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还是“电网企业应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的规定,都是建立在相关配套政策支持的基础之上。比如,“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是建立在规划期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之上,但到目前为止,不管是风电,还是光伏发电的总量目标都还在传言当中。从这一层面来讲,新草案最大的意义,或在于使得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有法可依,但具体到实际效用层面,也只能称之为一个纲领性的法案。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也指出,哥本哈根气候大会虽然最终未能达成具有法律意义的协议,但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大方向却不会因此而改变,反而会有不断加速的趋势。因此,可以说《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的第二次审议只是一个开始,预计未来一段时间,除了新能源各个子行业的相关扶持政策会陆续出台之外,盛传已久的新能源发展规划也会露出“庐山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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