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国电东北公司与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政府签订了太阳能资源开发项目协议,标志着该公司在发展新能源、积极进入太阳能领域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集团公司“以新能源引领企业转型”的战略指导下,东北公司积极谋划,加快进入太阳能领域步伐,经过多次考察,最终选定了辽宁省喀左县太阳能开发项目。该县属全国太阳能三类地区,辽宁省太阳能一级地区,年太阳能辐射总量为5600MJ/㎡以上,年日照小时数为2950小时以上,年日照百分率为67%,太阳能资源丰富。根据协议,东北公司拥有30万千瓦及以上规模的项目优先开发权,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0MW—30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