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近日公布了《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公共建筑等若使用太阳能供热,太阳能集热器利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将享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此外,还有5项“金色阳光”工程公布。《意见》已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意见》提出,到2012年,太阳能集热器利用面积将达到700万平方米,太阳能发电系统达到70兆瓦。到2020年太阳能集热器利用面积达到1100万平方米,太阳能发电系统达到300兆瓦。
《意见》发布了6项“金色阳光工程”。在将开展的光能热水工程中,新建保障性住房、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公共建筑及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等建筑,将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这种光能热水系统将采取集中采集、分户利用的形式。按照支持高端先申先得的原则,到2012年12月31日前,对前100万平方米集热器面积,按照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申请项目单体项目规模集热器面积须超过100平方米。款项可能补给太阳能的项目业主和建设方,需等细则出台才能明确。
目前,《意见》已经细化出时间表,相关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出台政策细则并落实,包括市财政局的补贴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