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美国生物燃料公司于2010年2月4日表示,大多都赞扬美国环保局(EPA)有关更新的可再生燃料标准(RFS2)的最终法规,但石化工业集团也有重要的反响。
该法规将要求在美国燃料供应中使用生物燃料有很大的增加。
美国乙醇和生物柴油公司赞扬新法规规定的绝大部分内容,新法规指令到2012年进入美国燃料市场的可再生燃料要超过150亿加仑/年,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国内市场更多地使用生物燃料。
美国生物燃料产业一直在等待环保局实施RFS2,其签署成为法律于2007年发布。新标准将刺激国内对生物燃料的需求,这些生物燃料将利用现有的技术炼制, 并为开发新一代的生物炼油厂创造经济诱因。
更新的可再生燃料标准(RFS2)呼吁到2022年要使用超过150亿加仑/年玉米基乙醇、210亿加仑/年非食用作物乙醇、160亿加仑/年纤维素乙醇和10亿加仑年/年生物柴油。据可再生燃料协会(RFA)估计 ,新规定将要求在这段时间内使美国GDP增加17000亿美元(12240亿欧元)。
巴西甘蔗工业协会(Unica)欢迎美国环保局的规定,新的法规强调了甘蔗基乙醇的“环境效益”。
据Unica称,甘蔗乙醇符合RFS2 中“其他先进的”生物燃料类别 ,巴西 希望将打开使产品免税出口到美国的大门。
该Unica协会表示,根据美国环保局的计算,在巴西生产的甘蔗乙醇,与汽油相比,对土地间接利用变化的排放而言,使用30年的回报,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