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市场鱼龙混杂、质量良莠不齐的状况,为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施工的质量、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近期,江西省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对进入赣州施工现场的墙体保温隔热材料、屋面保温隔热材料、节能门窗玻璃幕墙、可再生能源设备、建筑空调照明设备及其系统节能节电产品、建筑遮阳产品、建筑用水器具管材和配套管件等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实行备案制度,进行“体检”。
有关部门要求,申报备案的材料产品(技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和省推广使用目录要求,限制和淘汰类的材料产品(技术)将不予备案,不得进入赣州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使用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的个人和单位,将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