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遂宁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召开,各区县园区汇报了节能减排工作措施和目标,遂宁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昌升与各区县园区代表签订了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
2010年遂宁市节能减排目标是: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6.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8%,化学需氧量削减300吨以上,氨氮削减300吨以上,二氧化硫控制在2万吨以内。
针对当前遂宁市节能减排方面仍然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胡昌升指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要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门槛,确保所有在建、新建、扩建项目都符合环评和节能要求。要完善并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和监管责任追究制。对节能、环保审批监管不力、越权审批的区县政府和各级职能部门,要追究具体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要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逐年关闭污染严重企业及设施,坚决关闭淘汰落后产能。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不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要抓好污染限期治理。要全面落实重污染企业关闭淘汰制度,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在调整中积极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产业,真正做到以关停促污染治理、促结构调整、促经济发展。要大力实施节能项目。要认真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项目,抓好重点耗能行业、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支持企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降低能源消耗。要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积极推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大力发展节能交通运输工具。要努力探索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在沼气推广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方面做文章,形成节约消费、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
就如何将节能减排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的问题,胡昌升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县园区、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负起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要强化部门联动。经委、发改委、环保局等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统计监测。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统计评价,建立严格的能源统计和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确保每季度公布一次。要认真研究和探索科学的统计方法,建立超目标耗能地区和单位预警制度,确保将全社会能耗总量控制在完成目标的范围之内。要强化监督检查。发改委、经委、环保、统计和监察部门,要尽快成立9人督导组,深入各区县开展督察,保证年底完成节能减排任务。要强化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和企业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不但要给予通报批评,还要取消当地政府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已经获得的综合性以及与节能减排工作有关的荣誉称号,并暂停对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新增工业用地的审批和核准,实行“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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