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以来,“金太阳”工程作为中国光伏产业有史以来最强有力的支持补贴政策,一直受到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
示范工程共安排294个示范项目,发电装机总规模为642兆瓦,年发电量约10亿千瓦时,初步测算工程总投资近200亿元,计划用2至3年时间完成。据财政部相关人士介绍,示范项目在完成立项、招投标、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后,就可以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去年已有200兆瓦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率先获得财政补助,目前已进入施工建设阶段。
近日,国内有媒体报道称,“金太阳”工程项目在申报过程中存在“低购高报”和产品“以次充好”的现象。《中国能源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并了解到,在“金太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确出现过一些挥之不去的雾霾,但只是极个别的现象,并不能阻挡“金太阳”的光辉普照大地。
“低购高报”现象只是极少数
相关报道中提到项目申报“低购高报”现象时称:“‘金太阳’一些项目招标过程中,晶体硅组件每瓦只报9.5元,薄膜电池只报6.5元,比目前业界最低的生产成本还要低20%”,但“上报财政部的招标价却超过实际购买价的30%至40%”。
为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附近的京东方恒通商务园区,其一期和二期太阳能屋顶并网电站项目均入选“金太阳”工程。在一期在建楼盘的屋顶上,整齐排列着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据该项目承建单位北京京东方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刘敬伟介绍,一期总投资700多万元,装机达355千瓦。当被问及“一期项目招标报价情况如何”时,他表示,中标单位的资质,电池、逆变器等组件的报价和技术水平均按照财政部去年出台的《金太阳项目基本要求(2009)》(下称《基本要求》)的规定,公开透明地进行。《基本要求》中规定了金太阳项目中所用电池、逆变器等组件的最高限价和必须满足的技术指标,如晶体硅组件最高限价14元/瓦,组件效率不低于14%—15%,并网逆变器最高限价为4—5元/瓦,最大逆变效率不低于94%。
合肥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是国内光伏电站逆变器的主要生产商之一,为“金太阳”工程60%到70%的项目提供光伏逆变器。据该公司总经理曹仁贤介绍,合肥阳光参与过众多申报项目的招标,在逆变器的报价上,他们严格根据逆变器的规格、配置不同按目前每瓦1.8到2.8元的成本价投标。这与《基本要求》中对逆变器的最高限价相差不大,并不存在报价高出实际销售价40%的情况。
“《基本要求》的规定都是之前相关部门组织业内的权威专家经过多次调研,在摸清楚目前国内光伏产品的成本水平和技术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基本反映了目前国内光伏企业的平均成本。”中国科学院新能源研究所副所长许洪华告诉记者,即使存在“低购高报”情况,也只是个别现象。
产品“以次充好” 难过验收关
在近期关于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情况的报道中,还有种说法是:少数项目安装的组件混入了二级品次品,而这些产品均来自于组件供应商卖不出去的库存。
对此,许洪华表示,这种情况在项目审批环节不能完全控制。但是在项目实施和竣工阶段,相关部门会组织专业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检和验收,一旦发现不达标,将会严厉处罚。比如某项目先前已预拨一定补贴资金,在发现产品和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后,补贴资金将全部被收回,供应商和业主单位还将被取消以后承担示范项目的资格。
曹仁贤认为,建立健全相关检测认证制度,做好项目实施后期的认证、检测和验收工作,确保产品和工程的质量,对于金太阳示范工程的有序推进十分重要。
事实上,在“金太阳”工程的启动阶段,众多申报企业就已经意识到产品质量对于示范工程实施的重要性。在去年8月由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组织召开的“金太阳工程座谈会”上,与会的包括无锡尚德、保定英利和合肥阳光等生产企业和集成商就联名发布《确保“金太阳”示范工程顺利实施的倡议》书,承诺“严格执行各项产品标准和施工规范、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合格、工程优质高效,自觉维护行业信誉,接受媒体及公众监督”。而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科院电工所、无锡尚德和合肥阳光等单位制定起草《并网光伏系统验收规范》,作为指导示范工程验收阶段的重要依据。据鉴衡认证中心主任秦海岩向《中国能源报》记者介绍,目前这一规范文件已经制定完毕,正组织行业专家和企业进行论证,并将报送财政部审核。
“验收规范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投资真实性等方面都明确了严格的指标,产品如果以次充好混入示范工程,最终也难逃验收关。”秦海岩表示。
工程标准仍待完善
尽管“金太阳工程”实施效果未受影响,但专家认为,工程在后续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在上述金太阳工程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曾指出,《基本要求》中只是对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分别规定了最高限价,对于工程安装也只是规定了系统集成的技术要求,企业申报项目时对于系统的建设成本无法做出合理预期,不利于工程后续的实施推进。因此,国家应对示范工程的整体投资水平进行明确,引导光伏关键设备制造企业不断降低成本。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示范工程的审批原则还需要进一步修正,对工程投资方和建设方的资质、项目评审中的打分标准等都需要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金太阳工程相比于之前实施的太阳能屋顶计划,对于国内光伏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扶持和推动作用更加明显,这是政策的进步。但既然是示范工程就难免存在不足,这也为未来更好地推进项目实施提供了政策改进的空间。”孟宪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