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今天在此间表示,我国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工作选定在江苏省的沿海地区,目前,项目选择、标书编制等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因为一些工作细节尚待落实,原计划于4月底进行的发标工作,将推迟到5月初举行。
史立山是在国家能源局举办的一季度能源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上做这番表示的。他说,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选择在江苏沿海地区,主要是因为该地区潮间带面积大,并且靠近用电市场,非常适合海上风电开发。首轮招标,将分别选择两个30万千瓦的近海风电场和两个20万千瓦的滩涂风电场同时对外招标。
史立山说,由于海上风电难度较陆上风电大出许多,因此这次招标将对参与竞标的开发商、整机设备提供商和施工方限定标准。只有实力较强的公司,才有资格参与竞标。竞标将采取“开发商+设备商+施工方打捆”的方式,“统一规划,集中招标。”
海上风电目前已成为欧洲各国风电开发的主要方向。但截至目前,我国已初步完成并网发电的,只有上海东海大桥近海风电场与江苏如东潮间带风电场两个实验性项目,大规模开发尚未启动。随着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发标工作的启动,我国海上风电发展将“驶上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