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电池业务“单纯依靠(生产并销售)电池单元很难发展。把业务范围扩大至安装业务及发电业务十分重要”。夏普代表董事兼副社长执行董事滨野稔重在该公司的2009财年(2009年4月~2010年3月)结算发布会上,指出了业务模式对太阳能电池业务的重要性。
夏普宣布,2009财年太阳能电池的销售额、营业利润以及按发电能力计算的销量分别为2087亿日元、33亿日元、792MW。对此,出席发布会的记者提出了“为何利润率低于(同样开展太阳能电池业务的)京瓷”的疑问。夏普解释的原因是,折旧负担较大,而且销售额中海外所占的比例较高,占了57%,按发电能力计算则高达67%。夏普还表示尽管美国和新兴市场国家的价格形势严峻,但会优先在这些市场有望扩大的国家开展业务。
由于这些市场要求面板价格达到接近“市电同价”(Grid Parity,太阳能电池发电的成本与电价相等)的水平,因此夏普打算象以前一样以薄膜硅型太阳能电池满足市场需求。关于现有薄膜硅型太阳能电池的生产能力,该公司目前已通过长期协议等确定了接受供货的厂商,关于今后扩大产能的计划,夏普称与美国等地的3年左右长期协议签订后就会实施。
另外,夏普还认识到,单纯依靠生产和销售电池单元,太阳能电池业务很难发展成一项业务,并指出了扩大至价值链(Value Chain)的延伸业务——安装业务及发电业务的重要性。在厂商之间竞争激烈、各国政府的政策会产生巨大影响的太阳能电池业务方面,可以说夏普的这种态度反映了单纯依靠“制造”产品已经难以开展业务的现状。需要通过调整业务模式涉足价值链上易于确保利润的领域,以及通过当地生产来获得补助金或享受投资减税等优惠政策,这些业务战略都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