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委会发布题为“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重振全球气候变化行动刻不容缓”的政策文件,明确了欧盟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谈判战略。
文件认为,虽然哥本哈根会议令人失望,但会议所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支持了欧盟将全球升温控制在2℃以内的核心目标,而且加入该协议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已合计超过了全球排放总量的80%,“朝着缔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性协议迈出了一步”,欧委会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谈判。
文件强调,除了确保2℃升温控制目标,未来的全球协议还必须将环境完整性(environment integrity)目标包括在内。京都议定书仍然是联合国谈判进程的中流砥柱,但其含盖国家少、约束力不强以及森林排放计量规则和2008-2012年间剩余国家排放权(AAU)的处置等遗留问题必须解决。
文件设定的谈判路线图是:将“哥本哈根协议”中所包含的政治性原则纳入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文本之中,作为未来全球气候协议的基础。同时,在年底之前的两轮磋商中为后续谈判制定一份进度表,并确定现有谈判文本中依然存在的立场差别以及“哥本哈根协议”没有涉及的议题,如完善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以及减少航空和海运业的碳排放等。最后,在年底墨西哥第十六次(COP16)大会谈判进展基础上,于2011年在南非第十七次联合国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COP17)上达成最终的综合性法律约束协议。
文件在欧盟自身量化减排目标问题上仍坚持到2020年比1990年减排20%、而其它国家在“对等”减排条件下升至30%的既定立场,但要求欧委会在今年6月欧盟峰会之前,提出欧盟实施30%减排目标所需的具体政策,并在欧盟2020战略基础上,着手制定欧盟2050年实现低碳经济转型路线图。
文件提出,为重拾欧盟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的领导地位,建议欧盟启动实施“哥本哈根协议”,立即兑现2010-2012年间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24亿欧元资金援助的承诺,以保全欧盟的信誉,并提高受援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同时,继续推进国际碳市场发展,以便多快好省地驱动低碳投资,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