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2日,山东清洁发展机制(CDM)合作开发协议签字仪式在济南举行。
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波以及来自全省各市环保局、40多家企业的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山东省的10家企业分别与日本、德国等有关机构签署了CDM项目合作开发协议,预计CO2减排量110万吨,协议额度5500万美元。会议由省环保局国际合作处副处长霍太英主持。
CDM是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建立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一种国际履约机制, 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双赢”机制。通过这一机制的实施,发达国家缔约方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合作,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用比较低廉的成本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量,以抵消其部分减排义务;同时发展中国家通过合作可以获得有利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资金和先进技术。
山东省是能源消耗大省,在实施CDM项目方面具有十分巨大的潜力。为更好地利用CDM这一机制,从发达国家引进更多先进的节能降耗技术、新能源技术等,融合更多的国外资金,加快山东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省对潜在项目进行了挖掘、培育,有力地推动了该机制的实施。在2006年省政府举办的绿博会上,山东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培育中心联合日本太比雅公司召开了《清洁发展机制(CDM)专题研讨暨项目推介会》,来自国外的买家和山东的企业进行了对接洽谈,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这些合作协议的签署既是绿博会CDM项目对接成果的延续,同时也是我省企业利用国际合作机制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体现,标志着我省在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方面迈出了更大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