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兰州州长马丁奥马利已签署了若干新能源措施。马里兰州的法律,包括《2010清洁能源激励法案》。该法案规定了清洁能源激励税收抵免终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法案还将日期延长到2016年1月1日,也就是到那一天所以生产设备必须开始生产合格的能源,并禁止马里兰能源局发行1000美元的最初资信证明。该法案还规定清洁能源的激励税收抵免可退还。
此外,奥马利签署了文件SB277,该文件增加了2011年到2016年间购买1级太阳能的可再生投资组合标准(RPS)的比例要求。该法案还增加太阳能替代短缺能源的补偿金,即2011年和2012年的金额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0.05美元/kWh,到2013年与2016年间补贴金额将增加0.10美元/kWh。合规费款项用于资助清洁能源方案,其中包括由马里兰能源局发布太阳能补助金、盖士堡的票据、马里兰州的太阳能开发者的集成和安装标准太阳能。太阳能开发者高度赞扬奥马利签署的新法案。最后,奥马利还签署SB278/HB474,该法案要求废除马里兰增长和发展前途工作队,并成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马里兰规划署必须为委员会提供工作成员支持。该委员会必须向州长、主持官员及会议的官员提交一份其活动的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