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10号公布了欧盟国家生产或进口生物燃料的环保标准,并宣布从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台驻布鲁塞尔欧盟总部记者金力:
该标准一方面要求各成员国对生产或进口生物燃料实施许可证制度,规定达不到欧盟标准的生物燃料不得在欧盟国家生产或销售;另一方面确定了生物燃料的环保标准,包括生物燃料排放的温室气体必须比石化燃料减少35%以上、生产生物燃料的原材料不得来自热带雨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等。作为配套,欧盟还建立了生物燃料从种植作物到最终进入加油站全过程的独立检查制度。
欧盟负责能源事务的委员厄廷格说,未来,生物燃料将是交通用汽油和柴油的主要替代品,因此必须确保生物能源的“可持续性”。厄廷格还说,欧盟的标准是全球最严格的生物燃料环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