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权项目招标”公告,计划在陕西、青海、甘肃、内蒙古、宁夏和新疆进行13个项目共计280MW的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权项目招标。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首席研究员姜谦指出,此次“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权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应该是水到渠成之事。事实上2010年伊始,国家能源局便开始着手第二期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权项目的前期事宜。1月份国家能源局曾下发通知,要求陕西、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云南8省区上报光伏发电项目,而此次确定的6省区也都在此前的大范围之内。
姜谦认为,从最初的崇明岛、鄂尔多斯项目,到去年的敦煌项目,再到现在的6省区280兆瓦项目,其实可以看到国内光伏市场逐步开启的印迹。虽然与国内目前巨大的产能相比,280兆瓦仍旧显得极其有限,但要看到截止2009年国内的累积光伏装机容量也不过300MW左右。再者,即使是日本、美国这样相对较为成熟的市场,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太阳能利用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其2008年的装机容量也不超过300MW,2009年也仅增至480MW左右。对于光伏这样一个新兴产业来说,循序渐进地培养已经被证明是明智之举,类似于西班牙的“急起急停”并不可取。
而对于企业最为关心的上网电价问题,姜谦指出,虽然目前全球光伏市场整体向上,组件价格持续走高,但对于此次的国内招标来说,上网电价很有可能出现下浮,主要原因在于这次的招标对与非晶硅、薄膜等种类的电池将会适度放开,对于企业是一个参与竞争的机会,对成本下降也有好处。
另外,各地采用不同的上网电价也将成为必然。其实这一点早在发改委4月份批复核定宁夏四个光伏发电项目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时已露端倪。姜谦认为,“临时电价”的出台,首先意味着业界期待已久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的继续搁浅。但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显示了监管部门对于目前国内光伏发电推广形式的明确定位,那就是示范项目招标将继续进行,由此产生的“临时电价”这一模式,未来一段时间也将会继续被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