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工业协会的号召,第一个倡导政府要采用德国FIT模式的美国新能源工作和安全法案被引入国会。
据汉斯-约瑟夫.菲尔,德国绿党能源政策发言人介绍,美国国会议员杰.因斯的倡导,电厂应该在全国范围内位新能源上网电力提供统一的长期的收购电价合同。而合约时间应该和德国一样固定在20年。
法案也建议未来安装的系统收购电价费率应该随着科技进步而导致的成本降低而降低。而每种不同的新能源发电模式的利润回报也应该在一个固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至于入网新能源的支付资金可以均摊到所有电力客户身上并且每半年应该进行一次调整。所有规模在20MW以内的新能源都应该有资格获得补助。
该法案的目的是把美国变成一个全球新能源解决方案的桥头堡。但是究竟会有多少立法人员会支持该议案目前还是个未知数,除非近期美国经济全面复苏,否则局面可能会继续僵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