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2日,气候变化应对与低碳经济法律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本次国际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合作主办,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低碳经济法律研究所承办,北京北控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中关村高新科技企业协会和北京东泽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全国人大环资委翟勇副局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张引主任、北京市法学会杜石平副会长、原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李恒远司长、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周珂会长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6月1日上午八点半,气候变化应对与低碳经济法律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国际报告厅召开。大会首先由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致词。胡锦光教授对与会国内外嘉宾以及各兄弟院校的到来表示了感谢,欢迎各位专家来法学院交流,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全国人大环资委翟勇副局长在随后的致辞中表示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面对低碳经济提出的挑战也做了很大努力,中国会根据具体国情来促进低碳消费。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张引主任认为北京作为首都在节能减排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北京市人大的任务就是为实现北京发展战略提供保障,在立法过程和立法后的实施中需要大家取得共识并借鉴国外立法的实施经验。北京市法学会杜石平副会长也表示中国政府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很重视,提供了很大的平台。原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李恒远司长在最后的致辞提到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治理环境污染的法律在内的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而当前的形势使得我们需要考虑这些法律法规是否适应现在的变化,此次会议在这一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随后,由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周珂会长主持了第一届北京市环境法彩石奖的颁奖仪式。彩石奖的命名取自中国古代女娲炼五彩石补天的传说,第一笔基金来自我院颁发给周珂教授的五万元科研成果奖,经过北京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的评选,首届获奖者为王庭义和谭柏平,北京市法学会杜石平副会长和原国家环保局政策法规司李恒远司长为二位获奖者颁奖。
研讨会第一单元主题报告由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主持。法学院周珂教授、富布莱特访问学者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Robert V. Percival教授、全国人大环资委翟勇副局长、日本一桥大学高桥滋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苏州国际学院副院长杨志教授的代表徐岭博士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分别做了中国低碳交通运输政策与法律分析、美国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法治经验研究、理性应对气候变化、有关气候变化对策以及为迈进低碳社会的对应——以法律框架为中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思路与对策和美国新近实施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制报告规则等主题报告。
6月1日下午,研讨会第二单元主题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竺效副教授主持。香港城市大学高级研究员林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常纪文研究员、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政府刘书锋区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环境金融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朱家贤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罗丽教授和北京停易制动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庭义先生分别做了哥本哈根协定与中美关系、哥本哈根协定及中国未来的法律对策、哥本哈根峰会失败之因与2010年谈判之果、确立全新资源观念推动实现科学转型、节能减排的财政金融法律手段、日本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研究和中国汽车气动制动系统创新及其对节能减排的贡献与推广等主题报告。
6月2日上午,维也纳大学汉学系Baum Josef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明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艳芳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苏苗罕讲师和国电康能(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志宏董事长分别做了欧洲应对气候变化及发展低碳经济政策的经验及主要问题、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政策与法律述评、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比较暨对中国的启示、美国气候变化立法进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和合同能源管理的法律难题等主题报告。
在每个单元主题报告后,与会学者和专家对各个主题报告做了精彩的点评,报告人和与会者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在第三单元主题报告后,富布莱特访问学者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Robert V. Percival教授对本次国际研讨会进行了总结,他认为本次研讨会汇集了中国和外国的各位优秀专家学者对低碳经济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为中国和其他国家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法律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理论,是一次成功的国际研讨会。最后由周珂教授宣布本次气候变化应对与低碳经济法律国际研讨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