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在规划选址阶段,将实施建筑节能及执行建筑节能的规范、标准列入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条件;在评审规划方案时,重点审查建筑体型系数等节能设计,并严格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颁发施工许可证的重要条件。二是加强过程监督。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将建筑节能要求纳入工程招标文件,并将建筑节能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纳入评标体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月对建筑节能事项进行一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建筑节能施工作为重要内容,对有违反建筑节能规定行为的,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三是加大处罚力度。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不得参加各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对未实施建筑节能的康居工程实行一票否决,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进行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