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烟台市出台了《关于在住宅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这是山东省第一个关于全面推广太阳能技术的政府文件,烟台因此也有望成为全省的“太阳能示范城”。从此,烟台将在全市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小区推广太阳能技术。
烟台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在住宅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要求:从2007年2月1日起,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按规定提出住宅项目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要求,确保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房地产项目试点已经从去年开始。据透露,今年7月,烟台市将对各个县市区太阳能推广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或推进不力的将通报批评。在市政府文件也明确要求:今后,对应设计采用太阳能热水器而未设计的,或未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的,一律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对擅自取消太阳能热水器或
施工质量不合格的,不予竣工备案。
据了解,太阳能热水器此前没有得到大范围推广,有着诸多客观的原因。专家介绍:“以往,由于技术、材料等方面的局限,太阳能热水器只能安装在屋顶,很容易破坏屋面防水、增加了楼板承重,影响到了建筑功能和使用。”而今,随着太阳能技术的逐渐成熟,推广太阳能已没有了太多的阻力。
根据烟台市“十一五”总体规划,到2010年全市城镇人口将达到410万,按照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计算,新增人口居住面积加上原有人口增加居住面积,全市预计需要新建住宅4000万平方米以上。如果户户都用太阳能热水器,按每户每天节约2度电计算,全市每天可节电100万度以上。一个普通三口之家,每年则
可节电700度以上,节省费用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