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建筑节能上一手抓“节流”,即加强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减少能源浪费,一手抓“开源”,即积极引导全市建筑领域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减少煤、电、天然气等传统能源消耗。
领导重视,设立节能机构
该市对建筑节能高度重视,设立节能机构,并固定专人负责,要求市、县两级定期将节能建设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按节能要求建设:一是与规划、房管部门做好协调沟通,请相关部门协助把好一前一后两个关口。对应使用新能源项目而没有设计、使用的建筑工程,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对按规定应当采用但擅自取消太阳能光热系统或地源热泵系统的房屋开发项目,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不予综合验收备案。二是严格设计阶段监管,要求设计时做到性能匹配,确保结构安全、安装维修和使用方便。三是加强施工图审查监管。四是加强施工验收环节监管。对擅自取消太阳能光热系统、地源热泵或施工安装质量不合格的,质监站不得给予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同时,通过企业资质管理,安装人员上岗培训等措施,确保安装质量。
不断创新,加大科技支持力度
为做好应用技术创新,解决太阳能、地热能系统与建筑的结合问题,让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应用组合起来,该市考察了一批太阳能和地源热泵厂家,从中选出一批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作为首批菏泽市新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支持单位。同时,积极筹建50多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的“智囊团”,即给领导当好参谋,在行业的科技攻关中发挥领头雁作用,又能起到成果评审、标准宣贯、项目验收等方面的活动。
采取措施,加快新能源应用
去年6月底,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市房管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即将投用建筑和在建建筑中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在建建筑和12层及以下即将投用建筑必须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凡在建建筑,不论层数是否超过12层,都必须将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工程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统一使用。建筑工程统一安装的太阳能,还必须同一品牌、同一样式,统一位置,统一高度。
政策引导,农村应用太阳能
农村是太阳能、地源热泵最适宜推广的地方。当前,菏泽农村广大地方能源设施薄弱,能源供应体系不完善,农民的用能水平低,能源成为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该市要求各县区在出台资金扶持政策时,拿出一定比例扶持农村整村重建村庄统一安装太阳能,将太阳能利用纳入农房建设管理程序,统筹做好农村地区的太阳能应用工作。
资金奖励,带动规模化应用
搞好示范项目评审验收,带动全市新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加快推进。市政府16号文件规定市里每年拿出1000万元、各县区每年拿出不少于500万元,用于新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的补助奖励。
去年,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省各地市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该市超额完成省下达工作任务的533%,在全省遥遥领先,获得通报表扬。
该市巨野县申报国家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示范县,一举获得成功,是全省申报成功的3个县之一,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800万元。市区橡树湾项目申报的262千瓦太阳能光伏屋顶项目争取到国家财政补贴314万元,是全省申报成功的10个项目之一。牡丹区中富德林华府工程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2010年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双百”示范工程,全省仅入选两个。该市华英嘉园高层住宅建筑采用集中采热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相结合的模式获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改革检查组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