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昆气候变化谈判大会已落下帷幕一个多月了,有关各方都在从各自角度认真思考和消化这次会议的成果——《坎昆协议》。由于此次大会未能就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未来走向达成明确共识,随着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期的日益临近,全球碳市场和CDM业界上空仍笼罩着一片阴云,不少参与方对CDM显得信心不足。专家认为《坎昆协议》为CDM的未来发展带来了希望的曙光,鼓励我国业界抓住机遇,早做准备。
欧盟明确表示,拟自2013年起禁用来自三氟甲烷(HFC-23)及己二酸类N2O等工业尾气类CDM项目产生的碳信用。而这两类项目正是当前全球减排量最大的项目类型。截至2010年12月28日,这两类CDM项目产生的碳信用占全球CDM项目碳信用总量的71%。我国是这两类项目碳信用的最大供给国,已产生的碳信用占国内碳信用总量的80%。欧盟这一禁令如最终付诸实施,将对全球碳市场和CDM市场的格局带来强烈“地震”,对我国这两类项目企业的影响更是不言而喻。但从另一方面看,以我国丰富的CDM项目资源、强有力的项目执行能力和管理能力,则有利于我国风电、水电、余热余压利用、沼气利用等类型CDM项目的发展。
欧盟排放权交易(EU ETS)第二期(2008-2012年)即将到期。为此,欧盟在坎昆气候变化大会前夕及会议期间高调推介EU ETS第三期(2013-2020年)。欧盟表示将在“欧盟气候变化一揽子计划”下继续发挥EU ETS市场机制的作用。目前,欧盟是CDM碳信用的最大购买方,其表态为2012年以后CDM的继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另外,《坎昆协议》下的《<京都议定书>下对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决议也要求有关成员国、多边、双边、国际机构及私营部门,继续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资源支持。由此可见,各缔约方要努力打破当前由中国、印度、韩国、巴西等少数国家占据全球绝大部分CDM市场(这四个国家占全球已签发核证减排量的92%,占全球预期减排量的82%)的严重失衡局面,促进CDM的全球均衡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各缔约方在为2012年以后的CDM发展着想。
此外,在会议通过的《公约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工作成果》也表明,气候变化长期资金机制问题离不开碳市场。总之,坎昆会议达成的一揽子协议和会议期间各方的表态,使我们看到未来碳市场和CDM发展的新希望和新格局,我国应早做准备,迎接新的挑战,抓住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