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已正式实施,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在能源供应结构中的比重由7%提高到15%。为实现这一目标,未来15年我国全社会大约需要投资1.5万亿元。为了因地制宜的开发、利用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密切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横向联系,由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作为指导单位,中国新能源网、中国新能源编辑部作为支持单位,河北省承德市可再生能源协会、承德市新能源办公室举办全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研讨会。届时将邀请国家有关部门的专家来承就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问题作专题讲座,并带来国际国内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新信息。诚请全国各地有可再生能源资源地区的行业管理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从事研发、生产利用可再生能源产品企业的同仁前来承德交流、研讨、参观。
一、学习研讨内容:
1、国家最新出台的有关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及释义;
2、可再生能源技术讲座;
3、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经验交流及探讨;
4、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产品、专利推介、发布、转让;
二、考察内容:
1、 实地参观考察文明生态村;
2、 实地参观考察风力发电设备制造基地;
3、 实地参观考察中国大型风力发电基地;
4、中国最大人工林及坝上草原自然风光;
5、世界文化遗产——避暑山庄、清代皇家寺庙群。
三、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每人交纳会务费1580元(含食宿费、报名费、保险费、资料费、会议费、纪念品、参观考察费、会议期间交通费等)。
四、参加人员:
各级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管理部门、从事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科研单位、企业、投资商等。
五、报名方法:
接到此函后即可报名,并将“报名回执表”6月10日前函寄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剧场院内210室承德市可再生能源协会姜宏收(邮编067000),也可电话报名。
联系人:姜宏 王琳
电话:0314-2071753
传真:0314-2071753
手机:13803149615
六、报到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06年6月24日报到,6月30日结束;
第二期:2006年7月22日报到,7月28日结束;
第三期:2006年8月19日报到,8月25日结束;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承德火车站有研讨会专车接站。
承德市可再生能源协会
承德市新能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