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和《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这两部法规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鼓励城镇新建住宅整体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其太阳能热水器及输水管道的安装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农村应当积极开发利用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生物质能和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和省柴节煤等节能灶,合理规划、开发小水电资源。
该《条例》第十八条还规定,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煤泥、煤矸石、石煤等低热值燃料,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消耗。推广使用乙醇汽油等新型、清洁能源。
在电厂工作的就可以免费用电,在燃气公司就可以优惠使用燃气……该条例对类似的“垄断福利”说不。条例明确指出,“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收费,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居民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或者实行包费制。”对于违反规定的,条例规定,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