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盟中央获悉,该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全面发展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提案》。
民盟中央认为,随着经济总量增长迅速,我国能源消耗不断增加,再加上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碳排放总量不断增长,成为世界上最大碳排放国家之一、增量排放最大的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发展仍然是我国第一要务,节能减排压力很大:一是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加速阶段,能源需求迅猛增长,这意味着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保持增长趋势;二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和单一的能源消费模式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三是我国减排研发和创新能力有限,总体技术水平不高,这是减排的一大障碍。
民盟中央建议:
1.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起适合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对违规、超标排放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在条件成熟时出台新的限制能源消耗以及开展源耗评价方面的法规与政策,建立不同行业不同系统的能评标准体系、管理与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加强对能耗与能源使用效率的评价、监督工作,以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2.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机制,培育我国碳市场
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简化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收费,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要加强考评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能源产品定价机制,通过税收、收费等手段,将资源开发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代价、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计入资源订价中。逐步培育我国碳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发展碳市场,启动市场运作机制,提高交易效率,降低减排成本。
3.加大科研创新力度,研发关键技术,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减排核心技术
加强与发达国家在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生物固碳技术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关键技术的交流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在引入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共同构筑全球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技术合作平台。
4.加强城市规划,推广节能低碳建筑,减少房地产业及工程建设中的碳排放
做好城市建设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高建筑质量,反对乱拆乱建,立足建筑垃圾减量化,优化建筑设计,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同时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减少非环保型建筑,大力发展低密度低排量生态型住宅。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和标准的推广,开发低碳建筑,引入建筑物能效标准和标识制度,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对城市建筑垃圾实行二次利用,加快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项目。
5.建立强制报废制度,控制机动车排放,降低交通领域的污染和能耗
健全汽车排放标准体系,加强机动车排放控制,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完善新生产机动车环保制度,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建立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强对报废汽车的市场管理及有效的指导规范,引导报废汽车的再制造进程。
6.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低碳生活,形成全民节能环保的社会氛围
加强能源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多渠道宣传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知识。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不仅要鼓励人们在自己家里厉行节约,还要鼓励人们在公共场所的节能行为。发行《低碳生活手册》,加快树立全民“低碳生活”的前瞻意识,大力戒除“便利嗜好”,积极挖掘“低碳细节”,把低碳文化变为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用环保购物袋取代传统的一次性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