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新能源(00735)宣布,于3月3日,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力(新能源)(简称中电新能源),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保护署颁发《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港资企业证明函,证明函指环保署确认中电新能源已满足作为港资企业的相关要求。
中电新能源于中电大丰风力发电的投资会,于中电大丰提出申请发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时被视为中资。
日期:2011-03-08 来源:汇港通讯 作者:汇港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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