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世界石油的需求和价格节节攀升,对进口石油的国家经济形成巨大冲击。全部石油依赖进口的日本却较平稳地度过了石油紧张和涨价的冲击。日本的能源结构和经济结构在经历石油危机的考验中,有着从高耗能产业向节能型产业发展演变的过程,有着开发替代石油新能源的努力。总结日本的政策和经验,对低效率、高耗能的中国经济,对进口石油依赖率年年增长的中国,有很大启示。
日本是石油基本依靠进口的工业发达国家,每年进口石油约1亿吨,但却创造出了5万亿美元的总产值,可见其能源利用效率是较高的。日本的能源结构和经济结构在经历石油危机的考验中,有着从高耗能产业向节能型产业发展演变的过程,有着开发替代石油新能源的努力。总结日本的政策和经验,对低效率、高耗能的中国经济,对进口石油依赖率年年增长的中国,有很大启示。
一、日本面对石油危机考验的对策
(一)日本第一次石油危机
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中东石油减产,引发全球石油价格飞涨。因此,日本经济经历第一次石油冲击。1974年-1975年出现了严重的经济萧条,1974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出现二战后首次负增长。对石油依存度高的大批企业倒闭,1974年11月,当时的首相田中角荣甚至因支持率下降而被迫辞职下台。
(二)日本的石油危机对策
石油危机引发严重经济危机的教训,使日本政府和企业深切感受到日本经济受进口石油的制约,存在极大的脆弱性,能源问题成为举国的最大课题,必须积极寻找对策。于是,开始采取进口石油产地多元化、经济发展渐进脱石油化、推行石油战略性储备、产业结构向节省能源、国家和企业共同研究开发替代石油新能源等一系列的节能措施。日本应对石油危机的对策主要有:
1.发展节省能源的知识密集型产业
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促进产业结构由高耗能的重工业向节省能源的知识密集型产业结构转化。抑制过度依赖进口石油的产业,鼓励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1975年-1979年,经过产业结构调整,钢铁、石油制品、化工等高耗能产业固定投资额分别下降30%、32%、37%,而同期精密仪器、电机等产业则分别增长141%和118%。
2.抓住节能的重点
日本节能的重点是节约石油,为此,日本政府1979年3月决定,一年要节约5%,即1280万吨,1980年又提出要再节约7%,即1700万吨,两伊战争后又提出要再节约9%。据日本通产省能源厅公布,1980年石油消耗比上年锐减10.1%,1979年石油占总能源消耗中的比重是71.4%,而1980年下降为66.1%,节约石油的努力效果极其显著,目前,日本石油在总能源中的比重已下降到50%左右。日本的节能对策不单是减少能源的需求,同时还要求通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来抵消石油价格的上涨,并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
3.节能的法制措施具体化
1979年10月,日本实行了《能源使用合理化法》,该法规定政府要对工商业者进行节能方面指导、建议和劝告,对工厂、建筑业、机械行业等高耗能产业在节能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根据上述法律,政府规定了住宅的设计和施工标准。而且,从1978年起,还实行“优良隔热材料评定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公正评定隔热性能优良的建筑材料,普及优良隔热材料,增进消费者的利益,促进住宅等建筑物的节能。此外,政府还对太阳能的利用采取了种种促进措施,以普及太阳能的利用。
4.加速开发以核电为主的新能源
开发替代石油的新能源是脱离石油化的根本出路。因为即使采取种种节能措施,随着经济规模扩大,对石油的需求还要增加。所以,开发代替石油的新能源,从确保能源的稳定供应和控制能源成本上看,是极其重要的能源对策之一。1980年5月,日本通过了《开发替代石油能源法》,同年10月还成立了新能源综合开发机构、新能源财团,前者是官民联合开发机构,主要是研究煤炭液化新技术及风能、海水潮能、化学能、水能、地热能利用、太阳能利用技术等;后者是以民间为基础成立的从事新能源研发的团体。但当前日本脱离石油化主要还依靠原子能和天然气发电转换为电能来完成的。从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起到2000年,日本大力推进核电事业,建成了52座核电站,还有4座正在筹建之中,核发电在总发电量中所占比例由2%上升到33.8%,核电事业的发展,成为减少依赖用进口石油发电的主力。并且,原子能发电成本比石油发电和燃煤火电便宜,居民电费价格也很低。
二、21世纪日本的节能及新能源开发对策
国际能源机构(IEA)公布的资料表明,从1997年-2010年,世界原油需求量将增加2130万桶,而世界主要石油出口国家,又长年陷于战乱和不稳定之中,这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将是长期的。在新世纪,日本节能及新能源开发对策是:
(一)开发多种新能源产业
日本综合能源调查委员会的资料显示,除核电外,日本替代石油的其它自然能源潜在量按石油换算:太阳能发电可取代1000万千升--2100万千升石油;利用太阳热能可代替800万千升--1600万千升石油;风力发电可替代100万千升--300万千升石油;再生能源可替代1700万千升--2400万千升石油,合计可代替3600万千升--6400万千升石油。日本政府2010年开发这些新能源的目标,若按人均3200升原油计算,太阳能发电达118万千升,可供368750人生活消费;风力发电达13.4万千升,可供41875人消费;太阳热能达552万千升,可供1725000人消费。除太阳能、风能外,日本政府和企业还积极开发化学能源技术:利用氢气与空气中的氧气反应产生的化学能发电,发电效率高达50%,加上80%热能可以回收,是燃料电池汽车及家庭、办公室复合能源很有前途的技术。燃料电池是很有发展前途的新产业技术。2004年6月,日本政府通产省牵头,由日本本田汽车公司、松下电器、东京煤气公司、三洋电机公司等,联合成立了燃料电池研究开发中心。通产省将其作为国家重点开发项目予以支持,准备在今后5年内,为这一研发项目提供100亿日元援助。2004年6月,日本通产省公布了“新能源产业化远景构想”,目标是2030年以前,要把太阳能和风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扶植成商业产值达3万亿日元的支柱产业之一,从而进一步摆脱对石油的依赖度,进一步提高日本新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新能源产业领先世界。针对这一构想,政府在税制等方面采取优惠制度,促进企业参与新能源开发,并扶持新能源产业及产品向出口创汇方向发展。通产省估计,通过实施这些对策,太阳能、风力、燃料电池领域的市场规模将从2003年的4500亿日元增加到2030年的3万亿日元,该领域的就业规模也将达31万人。
(二)官民共担能源储备
历届日本政府都非常注重战略物资的储备,而石油储备是重中之重。1975年日本通过了《石油储备法》,正式建立了石油储备制度。法律规定,日本所有从事进口石油提炼、批发的企业必须储备90天所需的石油或石油制品。同时,必须定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石油及制品的储备量情况。相关企业如果没有达到法定储备数量,有关方面就会发通告,勒令达到最低储备量标准,否则,将采取制裁措施,轻则课以巨额罚款,重则判刑。除要求有关企业必须储备一定量的石油外,日本政府还决定实施以国家储备为主的石油储备战略,设定的石油储备目标为3000万千升(1吨含1168升)。1983年,日本建设小川原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到1996年,日本已相继建成了10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共储存石油及制品3400万千升,储备方式主要有海上油罐方式、半地上油罐方式和地下岩洞油库等储藏方式。除已建成的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外,日本政府还从民间租借了21个石油储备设施,共储备石油1700万千升。加之国家储备,总量超过了5000万千升。2003年底,日本政府拥有的石油储备量可供全国使用92天,民间的石油储备量也可供日本全国使用79天。加上流通领域的库存,日本全国拥有的石油储备量足够全国使用半年以上。
三、日本加速拓展核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的启示
在世界范围内,核电已是成熟的技术。截至2002年底,全世界运行中的核电机组有441个,总装机容量3.6亿千瓦,占全球供电比重的16.1%,有17个国家核电已占其全国总发电量的1/4以上。核能发电已成为世界上规模越来越庞大的新兴朝阳产业。核能发电是减少火电污染,减少石油进口依赖、减轻煤油价格上涨压力、缓解煤炭和石油运输负担、替代燃油燃煤发电,可大规模形成产业化的首选新能源。
在日本、韩国和东南亚国家现已有约100个核电反应堆在运转,有十几个核电反应堆在兴建之中。日本的核发电量已占总发电量的36%,韩国核发电量也已占总发电量的38%,美国占29%,英国占28%,法国占77%。但中国却还以火力发电为主,燃煤的火电占总发电量的83%,水力发电占16%,核能发电只占1%,核电占总电量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落后20多年。可见,我国有必要从发展火电为主转到以发展核电为主的轨道上来,发展独立自主的核电技术,并快速形成产业化规模。
按照中国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到2020年国民经济总产值要达4万亿美元的目标,据估算,届时需要的能源约折合2415亿吨标准煤,发电装机容量为9亿千瓦-10亿千瓦。但目前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只有3.5亿千瓦。从目前就已很紧张、短缺、供应不稳定的煤、电、油、运上看,很难满足将来更大的能源需求,巨大的能源缺口只有依靠发展核电为主来弥补,这样才能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国现在的核电生产能力只有200万千瓦,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需达到3600万干瓦以上,要实现这一目标,从现在开始,每年至少要兴建两座百万级核发电机组,共36座百万级核电站,等于每个省区至少需要建设一座核电站。为加快中国核电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对策:
1.将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从适度发展核电调整为加速发展核电上来
应停止大量消耗煤、油又污染环境的火电厂建设和改扩建,将资金、人力、物力转移到核电建设中来。2001年,中国核发电量只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到2020年,该比例应提升至10%以上,将核电产业培育成新的能源支柱产业。
2.在核电开发上应坚持以我为主、多方联合开发、统一技术标准,吸收多方参股投资建设、市场化开发经营的模式
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秦山二期核电站上网电价已具备了与火电价格竞争的能力。只有自主发展核电,才能有效降低电价,从而推动核电产业的发展。目前,中国已具备了60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的自主设计能力,如果从国外全盘引进技术和设备,技术标准难以统一,引进后又不能有效吸收消化,还是缺乏自主开发能力。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核电后起国家,都是走引进后努力消化吸收并同本国自主科研开发结合起来的道路,而不是重复引进购买的方式。
3.加强资金、技术上的专项扶持
政府要加大核电技术、装备、研发资金的投入力度,调动多方面资金和科研力量联合技术开发,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核电装备生产能力。据统计,2002年,中国能源行业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达4117亿元,其中,煤炭271亿元,石油、天然气、炼油1002亿元,电力2760亿元,2003年能源建设规模又大幅度增加,预计2005年后能源建设年投入将超过1万亿元。但我国能源的技术装备现状却不容乐观。在能源技术方面,我国自主开发能力还相对薄弱。如,核电设备商业化开发制造,煤炭气化、液化,燃气轮机及先进锅炉、电机等,大部分依赖进口,如果大量重复购买国外设备,代价极其昂贵,而且未必适合中国国情,况且发达国家利用核心技术控制中国企业的事屡见不鲜。所以,必须加大能源科研开发投入,提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