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能源网 » 新能源要闻 » 国际新能源要闻 » 正文

俄联邦政府从5月6日起将对石油产品出口征收高额关税

日期:2006-05-16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国际新能源网

2006
05/16
10:16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俄联邦政府 高额关税

    俄联邦政府从5月6日起对石油产品出口将实行高关税制。
    据报道,俄罗斯总理米哈依尔.伏拉德科夫已于2006年4月3日签署了相关文件。
    根据文件精神,轻型与中型蒸馏物、粗柴油、苯、甲苯、二甲苯、丙烷、丁烷、乙烯、丙烯、丁烯、丁(间)二烯及其它液化汽出口,将征收137.9美元/吨的出口关税。
    上述石油产品出口的现行关税为120.9美元/吨。
    液体燃料(商品编码为2710195100-2710196900的重油、商品编码为2710197100-2710199900的润滑油以及商品编码为2710910000-2710990000的废石油产品)的出口关税将从65美元/吨增至74.3美元/吨。

 

返回 国际新能源网 首页

新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