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鄂尔多斯市新申请可再生能源示范县经市住建委、财政局审核上报。近日,经财政部、住建部审核,达拉特旗申报的可再生能源基地获得批准。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申报可再生能源示范县37个(其中鄂尔多斯4个),达拉特旗是内蒙古自治区获国家批准的四个示范县之一,也是鄂尔多斯市唯一入选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
按照项目要求,达拉特旗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将重点用于改善民生的公共事业工程方面:一是在有住校生的中小学、敬老院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为这些场所提供清洁、节能的热水;二是对地下水源热泵技术给予补贴,鼓励企业运用可再生能源,减少燃煤锅炉的烟尘污染;三是在镇区道路安装风光互补路灯,节约电能,改善城市景观。
该项目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对于改善达拉特旗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生态和低碳型城市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广泛应用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