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该市政府最近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指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等部门的要求,上海从今年起将每年公布万元GDP能耗指标。市、区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力量、建立万元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
据介绍,《若干意见》将2010年上海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0%左右的目标进行了分解,并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按照上海市节能降耗总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30%;全市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建筑节能15%;政府机关用能总量减少20%;各区县和开发区的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的能耗指标也要有所下降。《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实行能耗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将节能降耗责任和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中。
《若干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前瞻性、针对性都很强的政策措施。共分成三个方面:首先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第二是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加强节能管理;第三是加强节能政策引导,倡导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