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福建省将在九地市布局二十个垃圾焚烧发电厂,总投资额达三十多亿元。至2010年,我省城市 (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60%以上,设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其中焚烧处理的比重达到70%,专家称这将达到日本目前的水平,在全国各城市更是领先。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建设部环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单位主办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与设备研讨会上获悉,我省出台了全国首部省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规划,由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省发改委三家联合发布。
记者了解到,这20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福州有4个、泉州有6个、厦门市有3个,均位于重点规划区位,服务周边城区及乡镇。分别是:闽江口片区(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福州东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闽侯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宁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福清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南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泉州湾片区(泉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莆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晋江扩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石狮扩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惠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安溪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仙游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厦门湾片区(厦门后坑扩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厦门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厦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漳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龙岩市垃圾焚烧发电厂)。
泉州、三明等地的主管部门希望省里尽快出台相关监管规定,在产业化的同时,明确征收载体,用法律来保障垃圾处理费足额征收,推动全省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