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在节能 降耗上面又有新措施。广东省建设厅在日前发表的《广东省太阳能开发利用情况》中提出,要尽快健全法规,提供财政支持,加快太阳能产业与建筑的一体化;对于符合条件的民居,有可能其强制安装太阳能。
太阳能普及率不到8%
据《新快报》报道,广东在发展太阳能方面有先天优势,太阳年辐照时数均在2000小时左右,按家庭日平均用电6-8千瓦时计算,一个2.8千瓦的光伏发电系统,就够一家全年的用电量。近年来,已有不少居民自行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但总体来看,广东的太阳能利用普及率还不到8%。
据分析,太阳能利用普及有以下障碍:一是配套政策不系统,对投资者、用户及相关产品的补贴政策不够。二是经济原因,有些人经济条件较好,对使用常规能源的费用无所谓,而太阳能产品价格偏高,但产品质量、安装和维修服务配套工作却又跟不上,让人无法放心用。
另外还存在高层住宅的制约。一幢建筑物只有一个屋顶,安装位置不够,加上建筑之间的间隔小,也影响了日照时间;而且,高层住宅住户较多,管理、费用分摊都是问题。而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还会使整栋楼显得难看、不安全,因此建筑设计者、开发商也很少考虑。
制定政策推广太阳能
为此,广东省建设厅提出五大对策:
加快制定和完善太阳能利用的政策。对于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适合应用太阳能的民用建筑,应制定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如深圳市就出台了国内首部含有强制性推广太阳能条文的地方法规,规定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新建12层以下住宅建筑,必须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提供财政支持。强化监督检查,保证技术品质。
让太阳能产业与建筑“天生一对”,实现一体化。改进建筑设计,除了单纯依靠屋面利用太阳能,还可以把集热器等摆放在预设的架空花架上,既不影响消防,又能给房屋隔热;热水管道则预设进各户卫生间或阳台。加强太阳能利用宣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