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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阳光与超日太阳能携手共同开发日本光伏市场

日期:2012-04-13    来源:环球光伏网  作者: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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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04/1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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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 太阳能

    4月12日消息,超日太阳同天华阳光光伏电站日本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在钓鱼台国宾馆正式举行。双方联合宣布共同投资建设日本光伏电站项目,由天华阳光控股、超日太阳参股的方式进行,双方将继续沿用各自优势互补的合作模式,共同开拓发展国际太阳能光伏领域业务。就此合作开发的日本光伏电站项目,超日太阳将负责优质组件的提供及部分金融服务;天华阳光将负责项目开发、投融资和EPC等“交钥匙“服务。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倪开禄、天华阳光集团董事长苏维利共同出席了签约仪式。双方代表针对此次合作分别进行了发言。

    2012年是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关键年。对外,面对欧洲政策下调、市场的逐步萎缩,部分目标市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对内,恶意竞争频发,同行角逐激烈,传统单纯的制造盈利空间越发狭窄。未来的路将何去何从?中国光伏又该将如何另辟蹊径?面对危机,中国光伏中上游企业不得不变更模式,向下游拓展才是其生存之道。如何向下游有效拓展,如何避开雷区,“体态“庞大的制造企业更需谨慎。

    4月12日,超日太阳同天华阳光就日本光伏市场的携手合作,是优秀中国光伏电池组件生产企业和独立光伏电站开发运营商强强合作的全新模式的创新,也是光伏行业新“China Story”的良好开端。拥有全球网络渠道优势,天华阳光将超日太阳产品带入日本市场,由此,优质的中国光伏产品和中国资本向海外输出得到切实实现。

    4月12日消息,超日太阳同天华阳光光伏电站日本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在钓鱼台国宾馆正式举行。双方联合宣布共同投资建设日本光伏电站项目,由天华阳光控股、超日太阳参股的方式进行,双方将继续沿用各自优势互补的合作模式,共同开拓发展国际太阳能光伏领域业务。就此合作开发的日本光伏电站项目,超日太阳将负责优质组件的提供及部分金融服务;天华阳光将负责项目开发、投融资和EPC等“交钥匙“服务。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倪开禄、天华阳光集团董事长苏维利共同出席了签约仪式。双方代表针对此次合作分别进行了发言。

    2012年是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关键年。对外,面对欧洲政策下调、市场的逐步萎缩,部分目标市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对内,恶意竞争频发,同行角逐激烈,传统单纯的制造盈利空间越发狭窄。未来的路将何去何从?中国光伏又该将如何另辟蹊径?面对危机,中国光伏中上游企业不得不变更模式,向下游拓展才是其生存之道。如何向下游有效拓展,如何避开雷区,“体态“庞大的制造企业更需谨慎。

    4月12日,超日太阳同天华阳光就日本光伏市场的携手合作,是优秀中国光伏电池组件生产企业和独立光伏电站开发运营商强强合作的全新模式的创新,也是光伏行业新“China Story”的良好开端。拥有全球网络渠道优势,天华阳光将超日太阳产品带入日本市场,由此,优质的中国光伏产品和中国资本向海外输出得到切实实现。
 
    针对此次合作,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倪开禄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此次双方在太阳能光伏日本电站项目上的合作,将增加超日太阳2012年度的组件销量、增厚其企业利润,同时公司将借助与天华阳光的资源互补增加其产品在海外市场的份额和影响力,最终赢得对企业的盈利能力、综合实力等各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天华阳光集团董事长苏维利表示,日本是个严谨、分工明确的市场天华阳光作为独立电站开发商和运营商,2007年就在日本进行市场布局,已在日本具有一定影响力,被日本政府和行业确认为开发商地位,成为优秀中国产品和中国资本的进军国际市场良好平台。日本光伏新政的即将出台,无疑为双方的合作推波助澜。作为天华阳光全球网络区域负责人之一,此次合作的太阳能光伏电站日本项目负责人陈锐对该项目做了全面详细的介绍,并希望为各类有志进入日本光伏市场的合作伙伴提供最优化合作模式和全新发展契机。

    记者从天华阳光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4月11日,上海超日太阳能(SHE:002506)就与天华阳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控股”)签署了《合作开发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协议书》,双方约定 2012 年间在日本太阳能光伏市场进行 100MW 的项目合作。

    根据双方2012年合作开发并建设100MW太阳能光伏项目的计划,双方在上述日本项目公司的最终股权比例均确定为:天华控股占65%,超日太阳能占35%,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天华控股根据战略需要在日本市场进行太阳能光伏项目开发,包括进行项目的申请、项目用地的购买或租赁、项目前期的调研及勘探、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及协调等工作;

    2.项目开发完成并取得项目核准后,天华控股按约将在上述框架内开发的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的 35%的股权转让给超日太阳能;股权转让后,超日太阳能与天华控股共同参与建设电站项目,项目建成后,双方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取得收益;

    3.天华控股负责上述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的设计、采购、建造、调试、运营维护及转让等事宜;

    4.双方将共同协作从金融机构取得长期项目贷款,并由天华控股负责办理项目贷款的具体事宜。

    经协商,双方预估为开发建设上述项目而需投入的资金总额为75亿日元,其中,天华控股出资总额预估为48.75亿日元,超日太阳能出资总额预估为26.25亿日元。为保证项目开发的进度,超日太阳能于2012年4月30日前预付1.5亿元人民币给天华控股在中国的关联公司作为天华控股在日本市场进行100MW太阳能光伏项目开发的前期开发费用,且同意于4月15日前向天华控股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支付7500万元人民币,其余部分在4月30日前支付完毕。

    天华控股同意将项目公司的股权质押给超日太阳能,作为上述预付费用的担保。待该协议超日太阳能所承诺的出资金额全部到位后,天华控股或其指定的国内关联公司将全额返还此部分开发费用给超日太阳能。

    据了解,此前超日太阳能与天华阳光也展开了关于开发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的合作,当时双方约定2012年在中国市场共同开发并完成建设150MW太阳能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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