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对能源形势进行分析判断时,容易忽视一些基础性和前提性问题,影响对能源战略规划的决策。一是高估节能和降低能耗的潜力。单位产品能耗和能源效率较真实反映了我国的能耗水平及节能空间,而按汇率计算的单位GDP能耗水平,则片面夸大了我国的节能潜力。二是对能源发展的环境容量制约问题重视不够。煤炭作为主要能源的最大危机不是资源问题,而是环境生态问题及其带来的国际争端,而我国在这方面显然准备不足。三是依靠传统能源很难同时满足农村和城市对能源的需求,如果不早作应对,农村与城市争能源的矛盾将在未来突出表现出来。针对以上几个易被忽略的能源问题,建议从战略高度予以重视,在制定能源战略规划时充分关注和考虑,并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一)创新机制,落实节能措施和责任,客观评估并充分挖掘节能潜力。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相当于一年节约3个大庆油田的石油产量,这是一个硬指标,对于保证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意义,但难度较大。节能是市场失灵较多的领域,政府必须发挥强有力作用,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从政策引导、法制和标准强制、扶持节能技术研发推广、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大力度。为保障“十一五”节能目标顺利实现,在摸清家底、客观评估我国节能潜力的前提下,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我国工业能耗系数为农业的5.44倍,为第三产业的5倍,优化结构的节能潜力巨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切实抑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扩张,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倡导理性消费,将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二是实现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国际分工中比较优势的升级,增加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有效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出口。三是综合运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将政府强制措施与社会公民自愿行为相结合,补充、完善对交通、建筑等重点耗能领域及终端用能产品节能管理的规定,统筹实施财税、价格、绿色配额等制度,提高能源使用成本和消费价格,促使企业和用户主动节能。四是利用公共财政支持节能,推动该领域的科技进步与创新。五是创新监管体制和机制,将节能责任分解落实到政府部门、企业及相关单位,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以促进“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六是加大宣传,变节能为全民自觉行动。
(二)将环保与能源发展统筹规划,采用倒逼机制,以环境可承受的最大容量为前提条件,以可持续的环保目标反推未来能源发展的结构。要通过建立此机制,逐步改变现行按各能源品种的可获取量和行业需求安排能源发展结构的规划办法,促使各方面自觉、主动寻求清洁、环保能源,逐步降低化石能源的比重,达到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要强化和落实排污费收取和使用政策,将排污费真正用于环保治理,促使相关行业和企业形成自律式发展模式,推动循环经济的实施。同时,要充分用好用足清洁生产机制(CDM)政策,利用2008-2012年间我国没有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机会,加强二氧化碳减排指标交易工作。据初步估算,仅“十一五”期间减排的4745万吨二氧化碳指标即可收益140亿元。可将这部分资金用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治理,形成良性循环。
(三)打破传统“能源“概念和观念的束缚,拓宽领域,大力发展替代能源。为解决未来农村与城市争夺能源问题,目前较可行的途径是大力发展农村生物质能产业,打造“绿色油田”和“绿色煤田”,替代对传统化石能源的需求,力争实现农村能源“自给自足”。生物质产业是以作物秸秆、林木残体、畜禽粪便等农林废弃物和利用不能耕种的边际性土地生产能源植物(如甜高粱、木薯和甘蔗等)作为原料,生产高附加值的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产品。发展生物质产业,除解决农村能源和补充城市能源需求外,还有利于解决农村秸秆燃烧、畜禽粪便污染水源等环境问题,有利于发展一批中小型生物质企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发展生物质等新能源产业,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和推动。一是可结合落实《可再生能源法》,通过设立全国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集全民之力筹集资金加大投入。为降低操作成本,不增加用户负担,运作方式上可考虑将现有的三峡基金等部分政府性基金转换用途,用于发展可再生能源和节能事业。二是可参考国外有关政策和经验,实施财政资金投入、贴息贷款、免征产品增值税、实行“绿色”油价和电价等优惠政策,扶持和建设一大批生物质龙头企业,带动整个产业链发展。
(四)区分轻重缓急,系统制定能源应对战略,重点解决石油短缺和煤炭的逐步替代问题。当前我国能源问题的突出矛盾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石油资源紧缺,在车用燃油和化工领域,难以找到有效替代品;二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带来了环境污染的巨大压力,必须逐步优化。为此,应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一是加快制定《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能源,明确能源战略和规划的法律地位,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二是加紧发展清洁、可持续的替代能源,核能利用和可再生能源是较现实的选择,但要建立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并及早重视核能铀资源等战略物资的开发与储备,以应未来之需。三是加快实施能源开发“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实现能源供给多元化,规避市场风险;利用我国外贸交易量大和市场广阔的优势,拓宽“引进来”渠道和形式;建立健全期货市场等交易方式,增强加我国在国际能源市场的话语权。四是加强石油等能源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障国家能源和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