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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并网方略今见分晓 审批权下放地方

日期:2012-10-26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新能源网

2012
10/2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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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并网 审批

  美国对中国光伏关闭了一扇大门,欧洲正在考虑要不要效仿。中国政府开始另谋开发国内市场。国家电网今天将拿出扶持光伏并网的方略。而光伏并网一度被认为是阻碍国内光伏市场发展的最重要原因。

  记者获悉,国家电网今天将就大力支持光伏发电并网工作的相关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届时中国最大电网扶持光伏并网的策略将水落石出。

  项目核准等权限下放地方记者昨天拿到了国家电网《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光伏并网意见》)的报批稿。文稿核心在于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缩短并网时间,降低并网难度;同时权限下放地方电网、并网费用由电网公司承担。这份报批稿显示,该意见适用于以10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小于1 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对于这个规模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已有电源并网管理办法执行。

  装机容量小于1万千瓦是什么概念?中国太阳能学会一位人士告诉记者,1万千瓦等于10兆瓦,10兆瓦在光伏算是较大项目,因而可享受扶持的项目数量不会少,一般屋顶项目都能够享受。

  《光伏并网意见》提出,总装机容量500 千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

  一般说来,由于分布式发电接入电网需要进行线路改造,因此电网会向接入方收取一定的接入费。而为了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分布式发电还需要电网作为后备电源,为此需向电网缴纳一定数额的备用容量费。

  《光伏并网意见》还提出,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核准、电网接入、工程验收等权力下放给地市一级的电网公司。“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一个项目往往要层层审批,且要花费百万元的费用。”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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