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促进国内光伏发电应用,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11月10日联合发布通知,将在今年上半年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再次启动一批示范项目。
通知指出,支持应用条件好的省(区、市)和市(县)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每个省示范市(县)原则上不超过3个;鼓励与新能源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等相结合申报项目;示范项目选用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全光照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15%,非晶硅薄膜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8%,且必须由该品牌拥有企业自有工厂生产。据悉,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部门,应于11月15日前上报相关文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