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自治区农业厅转发了“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管理的意见”,文件全面、细致的阐述了发展农村沼气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要求各地方应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农村沼气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项目,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建设管理,推进加快普及,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沼气建设的实际情况,2008年至今后几年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民对发展农村沼气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沼气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增加农民收入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把发展农村沼气作为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富民工程来抓。
二是针对部分农户不再搞养殖而造成的沼气原料短缺的情况,及时转移原料来源,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作物秸秆,发展秸秆沼气试点项目,加快农村沼气普及率。
三是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做好后续服务工作,重点解决好进出料和连续产气问题。
四是将农村沼气技工培训内容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力争实现“一村一名技工,一户一个明白人”,建立懂技术、会施工、能管护的高素质农民沼气生产工队伍,不断提高农民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在促进农村沼气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