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省直机关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对全省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现将主要做法刊登如下:
一、确定节约型机关工作目标
省直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把节约能源资源作为工作重点,制定目标,严格管理。一是力争2006年电、水、油等资源消耗较2005年减少10%左右;二是初步建立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制度、标准体系和组织协调机制;三是逐步建立政府机构节约资源的量化管理体系。
二、加强领导,强化节约意识
省直各单位对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各单位以召开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动员大会、开展专题讲座、发创建节约型机关倡议书、开设专题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提高了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建立规章制度,狠抓资源节约
省直各单位在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中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和完善了节水、节电、节油、节材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且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省技术监督局制定了车辆、食堂、分户用水、油料供应、办公用品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省政法委结合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重新完善了八项工作制度;省招商局重新修订了财务、文印等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节约行政经费;省地税局把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纳入到年底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中,与全局税收工作一并考核;省地勘局加强车辆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车辆管理规定》,对车辆用油实行单独核算,每月张榜公示;省地震局把领导和各部门的经费支出情况作为财务公开的一项内容;省国防科工办制定了办公用品、电话、交通费用与部门和个人挂钩制度等。
(一)节电方面。各单位对办公室照明、空调、计算机等实行严格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做到合理控制空调温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提倡三楼以下尽量不搭乘电梯;长时间不用或下班后应及时关闭复印机等用电设备,将计算机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耗。采购办公用品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高能耗产品。办公室、会议室、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节约用电的明显标志。
(二)节水方面。张贴节水宣传标语,增强人们节约用水意识;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排查检修水用管线,杜绝跑冒滴漏;严禁使用高压清洁水冲洗车辆,严禁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墩布,杜绝长流水现象。在洗刷车时,坚持提桶擦车、刷车;食堂用水中,对水资源进行“梯级利用”,即用淘米水洗菜,用洗菜水清洗地面等;浇灌绿地时,采取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一些单位还积攒雨水和再生水浇灌绿地。
(三)车辆节油方面。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辆,集中清理和处置超标超编车辆,科学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普遍核定了公务用车油耗标准,实行车辆定点加油、维修和定期保养,严禁公车私用。省农垦总局实行单车核算,经费核死,节约按比例奖励的措施,在油价上涨的情况下一年内节油8万元;省人事厅给每台车建立了档案,避免重复报销、重复修车现象;省技术监督局车辆用油、维修实行“三定”,即定点、定量、定车牌号;省公安厅实行车辆定量刷卡加油,包干到车,超出不补;省商务厅加强管理,油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20%;省移动通讯公司实行凭卡加油,一年内节油49455公斤,折合人民币22.7万元。
(四)节约办公耗材方面。各单位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领用;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充分使用网络办文,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提倡双面用纸,注意信封、复印纸等的再利用等。省民政厅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及电子邮件,进行无纸化办公,非保密性文件网上传阅、签发,办公用品严格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省直单位分散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指定专人统一购买、统一保管,办公经费降低了1.6万元。省总工会开通了黑龙江工会网,通过网络传输非保密性文件,13个市(地)、26个产业工会全部实现网上收文;同时,开通了机关内部局域网,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办公成本,仅文件印刷费就节约了20.1万元。省保险公司实行办公用品包干制,节约经费24万元,办公室电话安装了模拟网,使机关处室之间免费通话,节约了电话费。
(五)节约其他行政经费方面。各单位在召开会议时基本不发一次性本和笔,对必须召开的会议,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严格控制差旅费标准,明确规定不许借出差机会绕道旅行;严格控制派人出国考察、参加会议和培训班。省地震局、省地勘局、省技术监督局实行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路线、定时间的出差制度,对差旅费实行定额包干,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四、不断完善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的各项措施
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自检的通知》,省直机关各厅局对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检。3月,省委、省政府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省直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检查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在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的半年多时间里,机关各项经费已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节约资源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机关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各项规章制度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存在着走样的现象,制度设计还需要从细节入手,进一步充实、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提出了进一步强化机关节约工作的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加快建立政府机构资源消耗统计指标体系和报表制度,明确资源节约的定额和标准,将政府机构资源消费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加强资源消耗计量和监测管理,定期开展资源消耗自查工作或聘请专业机构不定期开展能源审计,汇总分析政府机构资源利用状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充分挖掘节约潜力。
(二)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把资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与相应的监督和奖惩机制相配套,真正把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三)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的使用力度,推广节能新机制。大力推广和使用节约能源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采用节能型照明、供热、空调设备和系统,尤其要重视再生能源的利用,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等新能源;建立健全规范化的能源管理体系,对能源消费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逐步建立政府机构能源管理能力评价体系,在省直机关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政府机构节能改造,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