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能源网讯: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出台《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能源产业绿色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两项政策一是为光伏发电发展提供助力,二是可以加快燃煤电厂的节能环保改造进程,均意在通过价格补贴等激励措施,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助推传统能源环保水平提升。显而易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机制的合理引导是推进能源产业结构升级和绿色发展的有力手段。
笔者认为,价格调整必须考虑整体经济运行,为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保障并预留空间。例如,《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要在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主要利用电煤价格下降腾出的电价空间解决电价调整资金来源;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也并未涉及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可见,上述电价调整充分考虑了价格总体稳定和公共利益,措施得当,考量全面。
此外,必须全面认识价格补贴等政策扶持措施的作用:对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而言,扶持措施可以加速其培育成长;对燃煤电厂等传统能源产业而言,政策扶持一方面是考虑到严峻的环境形势和群众对环境改善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是考虑到燃煤电厂自身的经营困难。但从能源产业长远发展来看,依靠外力扶持毕竟不是治本之策,关键是产业自身竞争力的提升。因此,可再生能源产业要珍惜国家加大扶持的机遇,加快自身内在素质的提升;传统能源产业要在充分运用国家有利政策的前提下,抓紧进行技术和环保改造,尽快实现产业升级。节能环保产业也需把握国家扶持清洁能源发展,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的契机,积极参与,在做大做强自身的同时为环境改善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