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能源网讯:据泰国《世界日报》11月6日消息,泰国国会5日召开上、下两院联席会议,就泰国政府与大湄公河次区域(GMS)成员国签署成立购电协调中心谅解备忘录议案进行审议,本次会议由国会副议长尼空主持。会议最后以472票赞同、13票反对通过该议案。该备忘录将在本月内签署,而成立购电协调中心将促使和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电力系统获得更平衡及高效地发展。
能源部长蓬萨在会议中就该备忘录进行说明指出,大湄公河次区域成员国签署该备忘录后,可以通过共同成立的购电协调中心实现相互间购电合作平等,在各成员国之间建立电力传输网络,促使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系统获得平衡高效的长远发展,这也是为了各成员国民众的利益。
蓬萨指出,对于泰国来说,将为国家保育能源和推动能源安全带来较大益处,泰国也可以制定相关计划,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内投资和开发各能源点。
该议案获得了国会多数民代的支持,因为泰国的能源现状还无法自行生产足够的电力,必须依靠从邻国购买保障用电需求,而泰国自产电力的成本也相对较高。会议还建议政府加强发展国内电力生产厂商,避免因发生紧急事故无法从国外购电而出现电荒问题,同时还可以大力发展太阳能发电,因为太阳能充足是泰国的优势,应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减少对购电的依赖。此外,还应该逐渐减少利用煤炭发电,因为这会给自然环境和民众健康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