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3月25日联合下发《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提出了“积极促进清洁能源消纳、运用利益补偿机制为清洁能源开拓市场空间、通过移峰填谷为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创造有利条件”等多项保障清洁能源发电消纳的要求和措施。
评论
1. 在电改大背景下“不择手段”提高清洁能源消纳比例,减少弃光、弃风、限电,“配额制”出台前奏响起;
文件要求地方主管部门在编制年度发电计划时,对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给出了最高级别的消纳要求,即“按照本地区资源条件全额安排发电”。
此外,文件还提出“鼓励清洁能源优先与用户直接交易”等极具突破性的措施,可以说,为了提高清洁能源发电的消纳比例,进而实现我国能源战略转型、生态环境的改善,国家已经“不择手段”,而电改的深化和落实则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更丰富的手段。 我们认为,今日下发的这一《指导意见》很可能扮演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这一重大政策的前奏角色,预示着“配额制”正式出台或已临近。
2. 限电问题的解决将进一步提高资金对光伏电站、风电场的投资积极性,有利于运营环节盈利改善并将逐步向中上游传导;
从对行业的具体影响来看,该文件若能得到有力执行,从而有效改善光伏电站、风电场的弃光、弃风问题,则将对相关发电运营商的盈利改善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此外,国家对提高新能源发电消纳比例的坚定态度,也将进一步提高光伏电站、风电场资产对投资的吸引力,进而进一步拉动上游电站开发、EPC、设备制造环节的景气度。
3. 加强需求侧管理和鼓励削峰填谷将促进储能需求,储能行业正逐步获得潜移默化的政策支持。
《指导意见》还提出:“各省主管部门应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电力用户优化用电负荷特性、参与调峰调频,加大峰谷电价差,用价格手段引导移峰填谷,缓解发电侧调峰压力,促进多消纳清洁能源”,这一表述实际上就是实现本轮电改核心目标--“售电侧市场化”的重要手段。而终端电价的差异化定价、对削峰填谷的鼓励,都将提高电网和用户端配置储能设施的积极性。 能源局从去年11月接国务院指示开始研究储能行业扶持政策,尽管具体政策的出台仍有待时日(大概率将作为十三五能源规划重要新增内容呈现),但我们已经能够逐步感受到高层对储能行业直接或间接的重视与支持态度。
投资建议
首先,建议关注直接受益于弃光、弃风、限电改善的光伏电站、风电场运营商,A股:爱康科技、节能风电、金风科技等,港股/美股:协鑫新能源、联合光伏、华能新能源、JKS等; 其次,继续推荐受益光伏行业景气向上传导及国内装机旺季提前的产业链中上游公司、以及储能行业相关公司:阳光电源、圣阳股份、易事特、航天机电、科陆电子、隆基股份、兴业太阳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