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河北省今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120万千瓦(其中包括光伏扶贫规模30万千瓦),为更加稳妥、准确和有效地安排好今年建设计划,经研究,将采用由省市择优推荐项目、征求两个省级电力公司意见、专家进行评议后按程序研究确定。现就各市县申报推荐项目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计划安排
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努力,今年,国家安排河北省光伏发电建设规模120万千瓦,在各省份中排名第二,体现了国家对河北省的关心和支持。但从河北省光伏发电建设情况上看,国家下达的规模与河北省需求相比还有非常大的缺口。据初步摸底,今年拟新上项目高达900万千瓦以上,去年已并网投产但指标未到位的缺口20多万千瓦,在建的光伏电站项目127万千瓦尚未安排国家补贴指标,另外,还要首先确保光伏扶贫建设规模,因此,今年计划安排面临着在建项目遗留的指标缺口和新建项目拟安排的双重压力。
为既确保完成今年国家下达的建设规模,又能够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今年拟同时安排两个计划:一是补贴计划。即按照国家下达的120万千瓦指标,重点安排扶贫电站、已并网光伏电站和今年6月底前确能投产的项目以及与省内有重大战略合作企业的项目;二是备选计划。原则上从今年拟新上项目中优选与省内有重大战略合作的企业,优选在我省建设业绩突出、去年受到通报表扬的企业,优选同步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的企业,优选具有明显特色的光农、光渔、光牧等综合示范项目。列入备选计划的项目准予备案,推动其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和开工建设。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扶贫电站项目的申报。请有关市发改委会同曲阳、平山、巨鹿、临城、平泉、赤城6个光伏扶贫试点县(平泉作为省直管县单独申报),按照《全省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各县2万千瓦扶贫电站、5万千瓦配套商业电站规模,落实具体建设项目名称、投资业主、场址等,按附表1填报。
2.关于已并网发电项目的申报。请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尽快核实已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实际并网容量,按附表2准确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容量、并网时间、现已并网容量等。
3.关于建设较快项目的申报。请各市发改委重点从去年通报中得到相对认可的项目中,进一步优选建设进度快、确保今年6月底前能并网发电的项目,按省确定的推荐申报数目填报附表3,超过推荐数额的按排序取舍。
4.关于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请各市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对列入去年计划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进行认真梳理核实,对不符合接入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条件的项目,应从原计划中剔除,可由新项目补充;对进度慢、今年6月底前仍不能并网投产的项目,也可由同等规模的新项目替代;对建设条件已基本落实,有关部门已出具初步认可意见(有附表5)的项目,按要求数目推荐。以上拟替代、补充和申报的项目请按附表4填报,超过推荐数额要求的按排序取舍。
5.关于备选计划项目。请各市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按上述优选条件认真筛选,除此还要达到以下具体要求:一是建设条件已基本落实,有关部门已出具初步认可意见(有附表5);二是必须同步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建的分布式项目要明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开工时间、并网时间等。三是具备明显特色项目。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不予申报,超过推荐数额要求的按排序取舍。具体请按附表6填报。
请各市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有关光伏扶贫县按照上述要求尽快核实项目情况,优选项目、认真如实填报,务于4月8日前报送我委。对申报推荐的项目如发现情况不实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企业计划资格,并影响所在市计划安排,同时对呈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河北省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统计表
2.河北省已并网发电光伏电站项目统计表
3.河北省2015年建设进度较快光伏电站项目计划统计表
4.河北省2015年分布式光伏电站计划统计表
5.项目信息及有关部门意见
6.河北省2015年备选光伏电站项目计划统计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