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15〕53号)、《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浙能源〔2015〕7号),2015年7月2—3日,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组织召开浙江省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会。评审组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项目进行了打分排序,并经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审查,确定专项资金拟补助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7月8—14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向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1-87051722
0571-87055752
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7月7日
附件: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计划补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