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光伏电站的融资难问题一直都困扰着整个行业。12月16日,上海市推出的分布式光伏“阳光贷”激起了行业内的千层浪。
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阳光贷”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海市将在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体系基础上,委托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作为第三方行业服务机构,负责搭建“阳光贷”项目管理和检测平台,暂由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承担具体担保业务,承诺优惠利率的试点银行作为放贷主体。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产业研究员孙李平表示,该《通知》把光伏电站的最大优势──稳定收益得到了充分发挥,电站价值得以体现,盘活了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的资金,解决了光伏电站投资中的资金问题。
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根据国家能源局今年10月公布的前三季度光伏发电统计数据,上海市累计光伏装机达到了30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7万千瓦。前三季度新增装机12万千瓦,新增光伏电站5万千瓦。
据了解,本次“阳光贷”的贷款对象为在上海注册的中小企业在本市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就近开发利用为主)。贷款期限分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项目贷款,企业可以自由选择。
贷款额度为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的70%,单个公司担保贷款余额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银行贷款利率原则上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视项目情况最高浮动不超过15%),担保公司按照1%的年费率收取担保费。
《通知》明确提出,建立分级合作会审协调机制。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银行和担保公司分别从项目质量、企业个人信用和担保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核。为简化程序,由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统一受理材料。
同时,建立协调机制,对有争议的项目,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可组织会议协调各方意见。建立风险责任分担机制。如果发生违约坏账,在银行实施尽职追偿后,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与银行按90%:10%比例共同承担。其中,专项资金承担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0%:40%比例分担。
某光伏行业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该《通知》具有独一性,此前,我国还从来没有出台过为风电、集中式光伏、光热等新能源提供以财政为担保的贷款形式。同时,由于有政府财政作担保,具有很强的社会公信力。“
此外,这项新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风险控制有比较好的执行手段。包括担保代偿率超过5%,原则上将暂停‘阳光贷’项目受理,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等。”该分析师说。
利好中小企业
此次上海市推出的“阳光贷”最大的亮点是首次提出了分布式光伏项目“须使用质量达标设备抵押担保公司,项目电费、补贴等未来收益权须质押给担保公司,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应配合担保公司落实贷款企业的相关抵质押手续”。
“这对项目开发企业来说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孙李平说。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益是非常稳定的,以此作为抵押可将电站的价值充分体现,盘活项目开发企业的资金,从而解决电站投资中的资金问题。”据了解,此前,由于开发大型光伏电站的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大,信用等级较高,贷款相对容易。
融资最难的是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信用一般难以评估和鉴定,靠自己的信用是难以贷款的。现在借助于准备开发的电站,以电站的现金流作为信用凭证和抵押,对中小企业而言是一大利好。”孙李平告诉记者。
《通知》规定,一家企业担保贷款余额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按占项目投资70%测算,可支持2到3兆瓦的项目开发建设。“对于从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中小企业来说,这个数字已不算小。”孙李平说。
此外,在《通知》中也详细规定了贷款流程,对各个环节都规定了严格的工作时限。孙李平表示,该《通知》明确了各个审批环节的时限,体现了政府推动贷款政策的决心,使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对申请贷款更有信心。
分布式光伏将获更多扶持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在业内“疯传”的光伏上网标杆电价下调的消息已经基本确定,一些业内人士也将标杆电价下调与上海推出的“阳光贷”看做一种遥相呼应的信号。前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光伏行业分析师表示,这两项政策的推出,可以看出国家对在东部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支持和鼓励。“未来,不排除东部其他省份也会出台类似的鼓励或创新性扶持政策。”该分析师告诉记者。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阳光贷”提出的1年期、3年期和5年期的贷款期限,孙李平认为,这三种期限都偏短。“一般的光伏电站可能最快都需要六到七年才能收回投资成本,1年期和3年期的贷款对企业来说时间上还是短了些。”
不过,记者从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获悉,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企业贷款期满后,将允许企业续贷。此外,《通知》规定的“如果发生违约坏账,在银行实施尽职追偿后,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与银行按90%:10%比例共同承担”,未来银行的承担比例也可能会逐步提高。
延伸阅读
非光伏资产的抵押或担保贷款
1、投资者自行资产抵押适合于自身业务无贷款需求,又有较大的固定资产规模的企业。
2、投资者关联企业担保投资者的相关企业在银行具有一定的信用等级,并且其担保额度有一定的空余,此时可以为光伏投资者提供贷款的担保服务。
3、非关联企业的担保投资者无以上两者的贷款条件,则可以联系某些具有企业信用担保额度、对于光伏有一定认识、自身发展良好的企业,让其为投资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作为担保企业,可以获得相应的回报。
而控制担保风险的办法是投资者将光伏电站的产权和收益权抵押给担保公司;一旦投资者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企业可将光伏电站收入麾下,其获取成本就是电站建设成本的70%。
光伏资产的抵押或现金流出售
1、建设期贷款投资者由于暂时无法快速获取银行的长期贷款,需要在建设期进行短期贷款来解决建设资金来源的问题。
此类贷款还存在另一种解决途径,就是通过BT方式,由EPC来垫资建设。这种模式需要权衡资金成本的高低,还需要考虑现阶段EPC是否敢于接受这种模式。
2、短期贷款
此类贷款是指电站建设以及电站投运后的2~3年时间,投资者为了向长期持有者或银行证明此光伏电站具备稳定现金流前所需的过桥资金。
此类贷款需要投资者购买银行认可品牌的主要设备产品,并针对光伏电站投保财产险和由主要设备损坏引起的发电量损失险。
3、长期贷款
A、光伏电站EPC的发电量担保──对于由EPC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和建设等质量问题引起的发电量减少,EPC企业负责赔偿;EPC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职业责任险来降低自身受损失的风险。
B、由EPC企业指定运维企业──运维企业承担由于运维不善导致的发电量损失;运维企业也可以通过购买职业责任险来分担风险。
C、投资者购买的保险──主要设备购买财产险;由于意外导致的发电量损失险;由于地区性限电、接入系统改造、政府政策变动导致的政策险。
D、建设用地或房屋的稳定性是可以将责任划分到EPC里面的;涉及土地或房屋的产权变更,提前将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到产权交易所进行登记,以保障光伏投资者的利益。
具备以上几点后,银行可开出相应贷款科目,专门用于光伏电站的融资贷款。
保险的附加内容涉及到贷款或保险,光伏电站还要接受第三方的检测、评估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