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方日升公告称,为完善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布局,加快经营战略实现,公司拟投资8,500万元用于洛阳超日的重整计划,重整完成后公司将获得洛阳超日100%股权。
根据公告,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洛阳超日的法律主体、经营范围不变,仍为生产、经营光伏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分两批次支付投资款共计8,500万元,该款连同管理人的其他收款,扣除共益债务等费用后,全部用于清偿债权人,投资人用于恢复生产、经营的资金另行自筹。
职工债权和税收全额受偿,普通债权30万元以上的债权户按12%的比例受偿,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额债权按50%的比例受偿;投资款兑现分两批支付。按照上述方案受偿后的未受偿部分,洛阳超日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资料显示,洛阳超日始建于2006年10月,以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灯具、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生产、销售、安装等为主营业务。后因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断裂拖欠洛阳超日3.37亿元账款及洛阳超日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于2012年12月停产。
2014年6月上海超日申请重整,同年8月,上海超日管理人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洛阳超日,自然人娄森潮以1万元的价款购买了洛阳超日100%的股权,至此洛阳超日在上海超日的重整中被剥离。 2015年3月,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洛阳超日的申请,裁定洛阳超日自2015年3月11日起重整。2015年12月26日,经偃师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洛阳超日的重整计划草案,终止洛阳超日的重整程序。
2016年2月23日,东方日升正式对外披露了其2015年年度业绩报告,与此前发布的2015年年度业绩预告相符,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52.6亿元,同比增长78.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亿元,同比增长381.5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960元,同比增长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