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传统的化石能源对于环境的影响和治理成本并没有反映到其目前发电成本和当前电价当中,为了克服太阳能集热发电初始投资高的缺点,刺激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低利率贷款、税收,以及入网电价等调节和补贴手段。部分国家还专门立法,以降低行政规章在短时间内变动的不确定因素,增加政策稳定度,提升民间投资意愿。下文简单分析一下现行的比较常用的补助鼓励政策,希望能对中国太阳能发电的政策完善起到借鉴作用。
1. 投资补助
由于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投资庞大,由政府来提供一定比例之投资补助(通常为 20~50%),可有效降低业者初期的投资成本,通常低息贷款被视为投资补助方式之一。投资补助的优点为可于短期内刺激投资意愿,缺点为政府采购通常无法保证设备质量,更可能照顾不到这些采购设备在今后长期运转中的有效维护。这种激励措施一般无法鼓励技术的研发。针对太阳能集热发电,投资补助可作为推动其初期发展使用的短时效手段。
2. 赋税抵减
政府提供企业一定比例的税赋抵免,以鼓励可再生能源的投资。美国是这种政策最主要的施行国家。中国对可再生能源企业也有相对优惠的税赋政策。
3. 可再生能源可占比
为了鼓励电力和电网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来替代传统的能源结构,政府以规划的方式,规定在电力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所必须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美国是主要使用这种机制的国家。
4. 上网电价
政府依据可再生能源成本等因素,订定再生能源的上网固定价格及收购年限,从而提供企业长期而稳定的投资保障。固定优惠价格是目前欧洲最广泛采用的机制。最大的优点是简单明确,大幅降低投资风 险,并可间接鼓励技术的提升与有效的管理。其缺点为缺乏弹性,一旦在一定时期内固定后,不能应对经济环境中出现的变化,从而引起投资风 险。例如融资利率的提升而导致经济效益减少,降低业者投资意愿。
上网固定电价是目前欧洲最广泛采用的鼓励机制,西班牙就是利用此机制而大力发展CSP 的典范。2002 年8 月,西班牙出台了皇家841 法令提出对CSP 的电价进行补贴。此法令的通过直接造成了较早的一批CSP 的电站修建,比如说有名的Andasol 的50MW 电站。2004 年西班牙对法令进行了修改,不但提高了补贴力度,并且规定补贴会随着每年电价的上涨而上涨。同时,补贴电站的规模上限也由原来的100KW 提高到了50MW。法令修改后的3 个月之内,就有6 个项目随之启动。
上网电价应该对于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或者太阳能集热发电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因为我国一向采取相类似的制度,即电价等于成本+合理利润。必须强调的是,固定电价的订定为异常复杂的工作,由于再生能源的效益与当地的资源及设备的成本等有很大的关系,应有长期而多量的实际装设及运转数据进行分析,另需考虑补贴再生能源导致电价提升对于整体经济之影响。如此才能决定一合理之价格。过高或过低的收购价格,对于再生能源整体发展皆有不利之影响。此外,完整之配套措施才能有效的推动,如法国及希腊等虽然一样实行固定电价机制,但由于电网并联问题和行政程序的困难,导致其推动成效并不理想。
5. 固定补贴价格
固定补贴价格是前项固定收购价格的一种变化机制。比如说环境津贴该机制可以反映出传统化石能源的环境成本,让可再生能源在自由市场上公平而有效地竞争。制定再生能源固定上网价格及收购年限,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长期而稳定的保障。优点是简单明确,大幅降低业者之投资风 险,并可间接地鼓励技术的提升与有效管理。
6. 完善竞标系统
竞标系统最大的优势是以市场的力量降低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但实际执行上却面临着业者低价竞标后却不兴建的问题。如果制度设计不佳,造成企业低价抢标以取得配额,但却在合同期限内故意延后购买设备,以便取得较便宜的设备。再加上缺乏惩罚机制,导致企业会以不合理的价格来取得购电合约却不兴建,造成发展目标达成的时间节点无法掌控。比如:2009年敦煌太阳能光伏100MW 并网发电竞标项目,投标伊始就爆出了0.69元/kWh 的惊人价格,以致竞标过程一度中断。虽然由于及时干预,中标价格最后调整到了1.09 元/kWh,从侧面体现出了政府干预的作用。
“2016 CSP Focus光热发电中国聚焦”大会将于2016年3月24~25日在北京举办。届时将有逾三百位国内外业内人士参与,共同见证中国示范电站的进程并分享市场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