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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大势所趋

日期:2016-03-04    来源:电缆网

国际新能源网

2016
03/0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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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发电 陆上风电 新能源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新建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开始下调。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5年12月下发的《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2016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明确为:太阳能资源分类一类资源区上网电价由现行的0.9元/千瓦时调至0.8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由现行的0.95元/千瓦时调至0.88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由现行的1元/千瓦时调至0.98元/千瓦时。

即一、二类资源区上网电价分别降低10分钱、7分钱,三类资源区降低2分钱。

虽然早有传闻,但此次光伏电价的调节幅度,还是要大于此前的征求意见文件。可以预期的是,此次不会是最后一次下调。

任何一个行业都不可能长期依赖政府补贴生存。因此,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平价上网是大势所趋。

前期为之铺垫的《讨论稿》曾明确提出,在“十三五”期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将随着发展规模逐年下调,以实现《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风力发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的目标。而来自能源局等部门的人士也在公开场合多次表示,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意味着电价及补贴将逐年下调。

“新能源补贴未来必然持续下调直至无补贴。”在晋能科技总经理杨立友看来,“补贴的意义在于使产业规模增加,促进技术进步、规模效应和市场竞争带来的成本下降,直至最终达到无补贴平价上网的水平。”

与他一样,大多数光伏企业人士对于调价一事都比较淡定。通过竞争和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光伏发电较高的成本会逐步下降到与火电持平的程度,实现平价上网,只不过现在的电价下调是倒逼企业进行创新而已。

对此,国家的意图也很明确: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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