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0下午2~5时,上海传媒大厦(威海路755号)2楼
光伏发电的市场和展望
国家战略目标为光伏带来规模化发展机遇
中美于2014年11月12日,双方共同发表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 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2030年一次能源消费下降到42亿吨标煤,并计划到2030年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为达上述非化石能源20%目标,非化石能源贡献要达到8.4亿吨标煤,2030年水电装机4亿kW,核电1.5亿kW,风电3.5亿kW,光伏4亿kW,从现在起,要求光伏每年装机不少于25GW!
2020年中国煤炭消费达到顶峰;2025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顶峰45亿吨标煤,2030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到顶峰;2050年一次能源总量34亿吨标煤(原来50亿吨),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60%,非化石能源电力占总电力需求的91%,电力消费比重从现在不到30%提高到60%。
为了满足国家能源转型战略,到2050年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27亿kW(2014路线图20亿kW,其中5亿CSP。)
1、2020年中国光伏总装机至少要达到150GW,2015-2020年平均年装机20GW;
2、2030年中国光伏总装机达到4亿kW(400GW),2021-2030年平均年装机25GW;
3、2050年中国光伏总装机20亿kW(2000GW),2031-2050年平均年装机80GW。
《国家十三五太阳能规划 2016-2020 》(征求意见稿核心点)
1、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光伏电站累计装机量应达150GW,包括70GW分布式以及80GW集中式电站;另外还有10GW的太阳光热电站,太阳能利用总量将达160GW;
2、“十三五”光伏装机目标为150GW,按照区域分布:西部地区占太阳能发电装机量35%,其他65%则分布在中、东部地区。
3、十三五期间,光伏扶贫成为亮点。 十三五光伏扶贫总规模15GW,平均每年3GW,光伏扶贫工程占全国光伏新增装机的20%,覆盖已经建档立卡的200万贫困户,保证每年户均收入不少于3000元,持续受益20年。
加快发展微电网示范工程
解决如下4个问题:
技术装备问题
与电网的关系和高比例(50%)接入
经济性和补贴标准
体制/机制问题
达到如下4个目的:
高比例发展RE;
使波动性RE成为电网友
好型的优质电源;
启动储能新市场;
培育一批微电网独立运营商。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工程
2015年12月24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国能规划[2015]452号
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的障碍
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的主要障碍
1、补贴资金不足:2015年以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度电证收1.5分,每年国家可以征收400亿元。如果按照2020年风电装机200GW,光伏装机150GW,2016-2020年每年的补贴资金需求至少1500亿元。目前的征收资金
远远不够(每度电证收1.9分,全年征收600亿元);
2、补贴资金拖欠严重,截止到2015年底,风电和光伏补贴拖欠资金已经高达400亿元,最长拖欠周期3年;
3、西部“弃风”“弃光”严重,2014年西部“弃风/弃光”总量200亿度,2015年更为严重,甘肃高达30%;
4、火电与可再生电力争市场:2014年火电新增装机40GW,超过风电和光伏的装机总量。
如何解决西部光伏电站“弃光”的问题?
2015年12月,国家能源局起草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1、《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年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和市场交易电量部分,两部分电量均享有优先发电权:
2、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和经济运行主管部门核定各类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电网具体落实保障性电量收购及结算工作。
3、《办法》要求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内,因电网调度安排导致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限发电量由优先级较低的相应机组承担对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补偿费用。又规定,因可再生能源并网线路故障、非计划检修导致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限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承担补偿。
4、为了避免以“电网安全”为由弃光,《办法》规定了检查协调机制,并要求电网企业保留调度和运行数据备查。
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通知
发改办运行[2015]2554号
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部署,促进清洁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要求,经商国家能源局,决定在甘肃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开展试点
1、加强外送通道建设;
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明确在可再生能源富集的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率先开展可再
2、鼓励产业从东部向西部转移;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为其他地区积累经验,是努力解决当前严重弃风、弃光现象的大胆探索,是电力市场化改革背景下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机制创新。请试点地区充分认
3、火电和自备电厂调峰;认识其重大意义,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4、鼓励直接交易和就地消纳;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5、RE供热和推进电能替代;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请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明确试点具体内容,周密部署,加强协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切实做好试点工作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
能新能〔2016〕74号
2016年2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华北、东北、西北能监局,三北地区各省市发改委、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并提出了九个方面的要求:
一、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直接交易工作;
二、做好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工作;
三、做好深化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相关工作;
四、建立自备电厂电量置换机制;
五、加强对热电联产机组调峰性能监管;
六、按区域统筹安排发电机组旋转备用;
七、充分挖掘设备潜力;
八、做好可再生能源外送工作;
九、加强自备电厂管理。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华润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中国风能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2015年,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以下简称“三北”地区)风电弃风限电问题进一步加剧,弃风电量达到339亿千瓦时,全国风电平均年利用小时数下降到1728小时,比2014年下降165小时。弃风限电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风电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风电开发利用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如何避免“补贴资金拖欠”的问题?
2012年3月14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 号)。
2013年7月24日,财政部又单独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建[2013]390号)。
1、这两个文件都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发放做出了规定,即大型光伏电站的补贴资金按照“按季预拨,按月拨付,年终清算”的原则;
2、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资金按照“按季预拨,按照结算周期结算,年终清算”的原则执行。
如果真正按照这2个文件执行,就不会发生补贴拖欠的问题。
如何防止火电与光伏/风电争抢市场的问题?
为了防止地方政府盲目发展火电,2015年11月26日,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特别指出,要确保电力项目(本通知指火电、电网项目,下同)核准权限下放后“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与监管同步强化”。明确了规划引导项目建设的思路,积极建立相应的调控机制,宏观调控燃煤电站的项目建设,从而有序引导火电行业的健康发展,避免因火电项目审批权下放导致的火电装机过剩和投资浪费问题。
结论:
1、光伏电价下调并不影响光伏项目的收益,仍然有足够的利润;
2、要实现2020年中国光伏累计装机150GW的目标,目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远远不够,还需要其它资金来源,如继续增加电价附加水平,扩大征收范围或者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补足。
3、按照能源局“保障性全额收购”等文件要求,十三五期间火电装机将得到有效控制,“弃光”问题也会得到妥善解决;
4、按照财政部“可再生能源资金管理办法”的2个文件执行,补贴资金拖欠的问题就不会再发生;
5、十三五期间分布式光伏(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将得到快速发展,到十三五末,中国分布式光伏装机总量将接近大型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