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农村
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天水市农村能源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能力和大中型
沼气工程项目业主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切实做好天水市农村
沼气安全生产工作,天水市农业局于11月12—13日举办了全市农村沼气工程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各县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农村能源办主任(能源站站长)和业务骨干,已建成和在建的8个大中型沼气工程所在乡镇能源专干、项目负责人,市农业局科教科、种植业管理科相关人员及市农村能源中心业务人员共60人参加培训。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李明军、市农业局副局长史延春参加开班仪式并讲话。
培训班邀请省农村能源办公室产业科科长郦凯、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注册二级安全评价师)姚桃花分别做了“农村沼气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监管基础知识”和“沼气工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辨识与安全对策措施”专题讲座。
李明军副主任紧密结合甘肃省农村沼气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从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安全底线,增强法治观念、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等3方面做了要求,并对天水市农村沼气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史延春副局长强调指出,各县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落实到沼气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农村沼气行业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一要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推进安全管理、操作行为的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三要深入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大型沼气工程,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步报废符合条件的户用沼气池和设备老化大中型沼气工程,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四要加快已批复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未通过验收的农村户用沼气、村级服务网点、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2014—2015年度批复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和2017年批复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建设任务。
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培训人员对农村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工作职责,靠实了工作责任,提高了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能力,达到了培训的预期目的。